。这样的人才在县级公安机关还很缺乏。在县级公安机关会书画摄影、声乐、舞蹈、表演、器乐、小品创作、侦探小说写作等方面的骨干人才也很缺乏,起不到很好的领舰带头作用。因此,对上述人员的筛选、培养、使用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积极倡导“文化育警”的理念。警营文化工作是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开展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公安机关“三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全省公安政治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注重警营文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工作上形成党委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逐步在基层公安机关营造浓厚的警营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品位,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奖励机制。警营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制度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应结合实际建立起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相适应、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公安文化工作机制。根据公安工作不同时期的目标任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警营文化发展规划。如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稳步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应完善警营文化工作的奖励机制,对在警营文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公安机关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为公安机关争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可考虑嘉奖记功。通过完善奖励机制鼓励更多的民警投身到警营文化建设中,并为他们施展才华,贡献聪明才智提供舞台。
(三)注重文化人才的筛选、培养和使用。如何使用好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才华能在公安机关充分施展,是各级宣传文化干部的重要职责。建议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各类骨干分子的选拔,及时组建兴趣小组等不同层次的文化组织,吸引警营文化人才的加入。条件好的单位,可考虑借助社会团体力量帮助建立分会、分队等公安文艺团体,并聘请专家担任艺术指导,要通过这些艺术团体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人。还可利用业余时间将骨干人才送去进行专业培训,请名家、专业人士来上课指导等。要鼓励民警积极参加社会上有意义的文化活动,展示新时期公安民警风采,并通过和社会上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交流汲取养料,获得经验,发展提高。
(四)加强保障,完善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当前,要在人、财、物各方面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要找准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全方位营造人文环境。如:一是可建设警察俱乐部等综合性文体活动场所;二是逐步完善公安历史馆、陈列室、展览厅、派出所民警荣誉室等基本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图书室建设和派出所小阅览室建设,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在局域网上开辟相关的专栏,也可利各地的公安电视节目大力宣传警营文化的风采;四是可考虑在办公场所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室布置一些书画、摄影及有警察特色的装饰品,使民警置身于优雅的文化环境中,缓解压力,陶冶情操等。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策划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如举办演讲比赛、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球类比赛、征文比赛、体现公安特色的剧目创作等。使广大文艺爱好者根植警营生活的沃土,利用手中的画笔书写自己的所历、所感、所思、所悟,创作出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文学、文艺作品。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