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有品牌优势,但无规模,只有5.6万亩,难以达到财政支持10万亩以上的规模要求,财政支持力度小,难以扭转古丈县茶叶有品牌无产业优势的局面。
2、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偏重农田水利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其它软件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各级财政先后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支持只局限在加强农田水利、农村清洁能等方面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市场体系、服务体系、执法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建设支持不够,甚至没有。由于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没有建立,服务水平低,标准化生产难以推广,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难以加强,致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低,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如我县茶叶产业,尽管茶叶加工实现了由手工制作向机械化制作转变,茶叶生产逐渐向高、精、深产品转型。但是由于联合协作生产经营机制、市场监控机制及网络营销机制仍停留在较低效的状况,仍然改变不了“古丈毛尖”家庭式作坊加工“有品牌、礼品茶,无市场”的局面,难以发挥联动效益。
3、财政支农资金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多年来,财政支农资金分别掌握在发改委、扶贫办、农办、财政、农业、畜牧、水务等多个部门,在缺少切实可行的系统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导致财政支持政策紊乱,资金统筹使用困难,项目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有相当程度的交叉重复,难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
4、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力度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脱节。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的社会化农业,需要有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支持,将现代农业科技项目转化为成果,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而古丈县在这些方面因财政困难等原因几乎没有投入,依靠的是单位自筹资金引进数量有限的设备,从业人员在推广过程中去逐步摸索,难以达到用现代物质技术条件装备农业、发展农业的要求。
5、财政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形式落后,难以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高
素质农民。近几年,我县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等培训。几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67.5万元,累计培训农民4000余人次。由于培训形式单一落后,且大多数技术人员专业知识老化、知识更新速度慢,培训效果不太乐观。
6、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地方配套“一刀切”,严重制约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古丈县是一个财政穷县,2006年财税收入仅3339万元,每年需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维持运转。相关部门下达古丈县的项目任务都要求县财政配套资金,但是象古丈这样的穷县、小县根本无力配套,形同虚设。由于实施项目单位没有工作经费来源,迫使部门冒险违规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作为工作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既影响了项目设计效益,又加重了部门压力和负担,也严重挫伤了部门争取财政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
三、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作为承担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财政部门,在财政支农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上,应按照现代农业的内涵要求,把思路统一到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突破固有体制的束缚,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进行财政支农政策调整创新。
(一)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农业是第一产业,也是基础性产业。但就产业而言,它与其它非农产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弱势,不但点多、线长,而且短期效益不明显,任何时候都需要政府强大支持力度和保护力度。就区域来讲,古丈县与其它发达县市相比,财力更弱,发展更困难,更需要中央、省财政的优先支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优先增长、稳定增长的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围绕现代农业特性,结合县域农业的实际,突出财政支农重点
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支农投入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抓好水、电、路的建设及改造和耕地质量的提升,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投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三是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提升农口部门社会化服务能力,以适应农业产业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需要;四是突出优势农产品良种栽培、精深加工、贮运技术研究推广投入,重点抓好茶叶、柑桔、草食牧业的发展,推进古丈县的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五是突出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基地建设投入,充分发挥我县生态环境优势,打造古丈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实行项目申报公开透明管理,成立以各级政府为主的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针对发展现代农业不同对象和环节,优化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项目资金作为政府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手段,要根据不同的支持对象和环节,采用不同的支持方式,才能达到政策效果:一是加大财政无偿投入,在产业化经营中的纯公益部分,属于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范围,财政应无偿地投入。如农产品基地的基础设施包括水利工程、机耕道路等;二是创立财政有偿投入,对于产业化经营中属于市场筹资部分,财政可采取有偿投入,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三是继续加大财政贴息,鼓励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深加工技改、优良品种繁育、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改建扩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财政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四是创立以奖代补制度,对于龙头企业开发引进推广良种和新技术,培训和指导农民,开展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引进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储藏、保鲜等技术,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产品品牌、提供食品安全服务,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立营销网络、举办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等,财政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
(四)落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优惠政策,取消贫困县地方项目配套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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