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山洪灾害冲毁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7)民政局:负责安置点灾民的吃、住等物资供应,负责调配救济物品,发放应急救济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8)卫生局:负责安置点灾民的疫情预防和病情诊治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9)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紧急避灾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人员的破坏活动。
(10)电业局:负责灾后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灾区生活供电。
(11)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联络畅通。
(12)气象、水文局:负责气象、水文分析和及时对灾害性天气进行预测报告。
(13)广播电视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信息。
(14)经委: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动组织。
5、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
5.1预警依据及标准
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以实际观测降雨强度和暴雨天气预报为预警依据,具体标准为:
(1)马路奎溪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布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达到1小时60毫米、或3小时降雨85毫米、6小时降雨
达到100毫米、24小时降雨达到140毫米时,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2)安化梅城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布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达到1小时60毫米、或3小时降雨85毫米、6小时降雨达到100毫米、24小时降雨达到140毫米时,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3)桃江马迹塘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1小时7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6小时120毫米、24小时150毫米,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4)赫山、资阳暴雨区: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降雨1小时45毫米、或3小时65毫米、6小时降80毫米、24小时降雨110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时,发转移预警;当实测降雨1小时7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6小时120毫米、24小时150毫米,且降雨还在持续时,发布转移信号。
以上标准作为各地制定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预案时的依据,个别极易发山洪灾害的地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5.2雨量观察监测站点设置
在充分利用水文、气象部门已有的雨量观测站点的同时,根据需要,各级防汛部门适当增设雨量观测站;在汛期,雨量站固定观测操作人员随时报告降雨情况。根据各地调查摸底,山洪灾害重点区域共需设立自记式雨量监测站35个(已建2个,待建33个),重点区域内141个行政村每村设简易雨量计一个。
5.3山洪灾害预警发布形式及设施
预警主要采用广播、电话、报警器、手提喇叭、鸣锣等形式进行。预警发布设施根据当地村民居住情况和自然地貌分别进行安排,要使重点区域的村民能够在短时间内收听到预警信号,对学校、企业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重点安排。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行政村每村必须安装警报器1套、配备手提喇叭1个、每个组配备铜锣1面;鉴于电话、手机已经普及,应充分利用现有通讯工具,多层次向村民发布转移信号。所有预警设施的购置,当地政府应予安排经费集中采购。
6、转移实施方案
6.1紧急转移预警启动程序
暴雨期间,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多普勒雷达等先进观测设施,24小时值班,随时提前预报降雨情况。市、县区防指密切监测降雨情况,当降雨量达到预警等级时,由县区防指确定是否启动预警程序。由于暴雨期间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各雨量观测站操作责任人发现当地降雨量达到预警等级时,要及时报告乡(镇)、县区指挥部,再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警程序。特殊紧急情况时,可由乡镇指挥所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县区、市指挥部报告。
6.2人员转移路线及责任人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转移工作采取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人员转移责任人也可由包片防汛责任人兼任。具体实施由乡(镇)统一部署。
6.3转移人员的安置
采取集中、对户、搭棚三种安置方式。本预案中共转移安排8962户34433人,山洪灾害避灾预案原则上按一乡一册编制,装订成册。各乡(镇)转移人员安置花名册报各县区登记造册备案。
6.4转移安置任务分工
在人员紧急转移工作中,主要由乡镇负责。每个乡镇指挥所一般分7个行动小组。第一组为决策指挥组,第二组为通讯联络组,第三组为紧急行动组,第四组为交通运输组,第五组为安全保卫组,第六组为后勤保障组,第七组为医疗卫生组。各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由乡镇指挥所确定后报县(区)指挥部备案。
6.5转移安置的原则
①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
②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孕妇人员,后一般人员。
6.6转移安置纪律
①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抗灾指挥调度。
②坚守岗位,勤政务实。指挥部成员及水雨量报测人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号发布人不得擅自离岗,对玩忽职守者追究渎职责任。
③雨情、险情报告必须及时、真实;地名地点准确。
④对瞒险、漏报者追究其责任,对贻误战机、酿成恶果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⑤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附件:
1、益阳市山洪灾害重点易发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2、益阳市山洪灾害易发区躲灾避灾人员转移预案统计表
3、益阳市山洪灾害防御雨量监测站及避灾信号设施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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