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虽然属于廉政建设的范畴,但与党的作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党风正,可以带动政风和行风好转;党风不正,也会影响到政风和行风不正。党风中的突出问题大多在政风和行风中都有反映。但政风与行风优、对党风的好坏又有直接的作用。因此,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也更大。我们要自觉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来把握纠风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不断深化对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在当前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时俱进,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创造性地全面推进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使之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惩治腐败分子和认真纠正不正之风这两个方面都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继续抓出让老百姓认可并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成效。
三、近些年纠风工作的基本情况
首先回顾一下纠风工作的发展历程。党中央、国务院对纠风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在80年代初期, 就由中办、国办下发文件,围绕狠刹违规购买小汽车、出国公款旅游、请客送礼、以权经商和谋取不正当收人等六股不正之风,集中抓了一段时间。1990年12月6日,国务院决定在监察部设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对全国的纠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1990年以来,纠风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不懈地抓了近i8年,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
1990年下半年至1993年上半年为第一阶段。主要以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为主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各自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分别确定本部门纠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重点解决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问题。
1993年8月至1997年上半年为第二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把纠风工作纳人反腐败斗争进行整体部署,在全国统一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这一阶段的纠风工作在位置摆放、组织领导、力量投入、工作措施、宣传舆论等方面都加大了力度,对一些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开始取得明显效果。
上述两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以治标为主,集中精力开展刹风整纪,以遏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发展蔓延势头,缓解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这在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重蔓延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效果也是明显的。
自1997年下半年以来,纠风工作从以纠为主,着重治标,逐步转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上来。这个时期,刹风整纪的力度始终没有减弱,每年全国查处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和问题都达到5万件以上。在不放松治标的同时,与各项改革措施相结合,不断推进治本的进程,努力解决引发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
从整个纠风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近几年来,纠风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级政府把纠风工作摆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工作重点更加注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等方面不断与时俱进,使纠风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和深化。
目前,纠风工作主要包括:一方面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公路“三乱”、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专项治理工作;另一方面是进一步落实“官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督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正风行风热线工作,促进部门行业作风建设。
近几年来,锡林浩特市开展多项专治理工作,主要有: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等。这些治理工作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阶段性成果。近三年我们锡市清退的教育乱收费金额达25.23万元。
四、纠风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指出纠风工作的基本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专项治理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纠风工作的新成效。
自1990年以来,纠风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不断摸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也确定了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基本方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纠风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纠风工作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不断使群众感受到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惠。
(二)把人民群众作为纠风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充分发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纠风工作中来,注意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并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作为检验纠风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依靠各部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坚持常抓不懈,既做好长期抓的思想准备,在战略上总体部署;又要有现实紧迫感,在战术上分阶段实施。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抓起,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坚持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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