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污染源普查《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根据省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和《湖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农业污染物排放底数,切实推进农业污染防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关系环境保护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通过此次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污染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为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1、全面摸清我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
2、建立全区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完善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做好农业污染源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摸清农业源污染物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掌握农业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倡导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从源头控制农业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管理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要求高。我区成立了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办公室、计财科、农环站;区畜牧水产局畜牧站、水产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农环站。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农环站**同志任组长,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培训和操作指导以及普查质量把关、检查、督促。locALHOst普查组由区农业局**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表格填报、上报情况;普查员从农业系统内部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按每60个污染源各配2名,规模以上种、养殖企业另派2名普查员,每10个普查员配备一名技术指导员,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进行调查统计。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与环保、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建立起农业污染源污染普查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布普查分区监督员和技术指导员电话,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解决,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地运行。
三、普查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段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种植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豆类和薯类)、经济作物(包括棉花、麻类、桑类、油料、糖料、烟草、茶、花卉、药材、果树等)和蔬菜作物(包括根茎叶类、瓜果类、水生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污染普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化养殖单元为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普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以及浅海筏式养殖、滩涂增养殖等有饲料、渔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化养殖单元为对象,针对鱼、虾、贝、蟹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普查。
(三)普查内容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普查我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在种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流失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地块基本情况:包括地块面积、类型、坡度、种植方向、耕作方式、排水去向等。
肥料:主要针对肥料(包括化肥和有机肥)的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其中,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畜禽粪便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等。
农药:主要针对污染重、难降解、用量大、未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吡虫啉、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丁草胺、乙草胺等,以下所指农药均相同)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施药目的、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等。
农膜:主要针对地膜残留污染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地膜使用量、回收状况等。
秸秆:主要针对粮食作物(谷类和豆类)和经济作物(棉花和油菜)生产过程中的秸秆及其去向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秸秆产生量、丢弃量、田间焚烧量、还田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原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包括饲养目的、畜禽种类、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各阶段存栏量、饲养周期等。
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包括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方式、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量、排放去向等。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养殖基本情况:包括养殖品种、养殖模式、养殖水体、养殖类型、养殖面积/体积、投放量、产量、废水排放量及去向、水体交换情况、换水频率、换水比例等。
投入品使用情况:包括饲料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使用量,肥料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渔药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等。
四、普查方法
(一)种植业污染源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地块经营权属的不同,将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对象分为分散农户和规模化农场两类。其中,分散农户的耕地、园地面积没有限制;规模化农场的耕地和园地总面积应在10000亩以上(以下同)。对于耕地和园地总面积在10000亩以下的农场按分散农户对待。
2、普查规模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以乡镇或规模化农场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目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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