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变化模式表明,co2(以及ch4)含量也随气候的变化而变化,即co2(以及ch4)含量是气候波动的“果”而不是“因”。这些不一致意见表明,我们对co2的气候效应及环境系统内部的运作过程还缺乏深入的理解。
又如,全新世中期是气候温暖的时期,但雷州半岛海岸线珊瑚7500~7000ab.p.有9次死亡,说明在全新世温暖期有急剧变冷事件。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冷事件期间,夏季温度与1994~2000年相似,冬季却要低3~4℃,月最低温度可达10.7℃以下,导致珊瑚大量死亡,形成“雷州事件”。
再如,中国罗布泊的干涸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而非洲乍得湖也是在同一时期开始变干,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
温室气体和气候突变等例子说明,地球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各圈层之间的相互作用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都是无比精妙的,我们已经认识到的仅仅是冰山之一角;而人类的日益繁盛,又使得这个系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为增强。人类活动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地质营力,在地球系统的运转中发挥着越来越多、越来越鲜明的作用,这迫使我们必须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考察今天的地球系统,关注自然界生态平衡。
二、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
如何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研究的重点课题。人类在喝下自己酿造的苦酒之后,已经开始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认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从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中检讨自己的行为,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人和自然的完美的和谐统一,保证人类自身全面发展,健康的走向光明的未来。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兴起与蓬勃发展,可以说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质的飞跃,它既是划时代的发展观、又是崭新的世界观、文明观和自然观,它深刻地揭示了经济社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冲突,对传统的“征服自然”等不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了挑战。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02位国家首脑出席了这次“地球高峰会议”,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规矩所普遍认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使命。
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协调发展到失衡,再到新的协调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对于人与自然的长久利益与长远发展来说,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它扩大了人的责任范围,为人类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尺度,人的一举一动被放在了“人—社会—自然”这一大的坐标系之中,如此就使得人能够逐渐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全面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对人类行为可能给自然界造成的多种结果进行全面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对人类所应承担的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的整体认识和把握。
人类在发展自己的同时,需要和大自然协调发展,这种协调并不是简单的维持和恢复某种平衡,而是通过人类活动的干预,利用自然界的力量使自然平衡为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人类必须同大自然协调一致,运用自己的知识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真正实现人类和自然的高度的和谐统一。
(一)从整体上转变人的传统的观念和行为规范
走出生态环境的困境,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不仅需要制度上、政策上的改变,需要法律约束,而更重要、更深入持久的是要运用道德的约束力,依靠扎根于内在的信念,运用道德的规范来调节人们的行为,以人类发自于内心的自觉行为来保证人与环境的共同协调发展,从而改变人的传统的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思维方式,从整体上转变人的传统的观念和行为规范,也就是要形成新的道德观念。
目前国外新兴的环境伦理学认为:人的道德发展到当代已经形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第二层次调整个人与集体或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三层次调整人与自然或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道德基本上是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的规范,只是进入本世纪以后道德才真正发展到调整人与自然或环境之间的关系的阶段。
事实上,调整个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调整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的道德,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道德,它们往往同时发展或交叉发展,只不过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侧重点而已。道德不同于法律,在一个国家只有一种法律但却可以同时存在几种不同的道德,至于有关道德的理论或主张则更多。
人与地球上一切生命体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我们在新世纪里必须树立的新的自然观。这种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完美地实现当代科学和伦理学的结合,这不仅适合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协调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当代科学或学科发展的趋势。
(二)深化对自然生态规律的认识,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在人类活动作用与自然的同时,自然环境也反作用于人类。人类的经济活动只有既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又遵循生态环境规律,才能获得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概念在国际社会的提出,始于1987年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又称“布伦特兰委员会”)发表的著名的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报告。该报告于同年为第42届联合国大会所接受。根据《布伦特兰报告》,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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