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安全日记必须是对整个施工队多个施工小组整体安全情况的总结。班组长和队长的安全日记必须在每月1号、6号、11号、16号、21号、26号上交安全检查小组,由后者负责检查和监督。如发现有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者根据具体情节轻重,扣班组长10—50分,队长5—30分。如因此延误了整改时间进而引发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二、每月月底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召开一次专门安全工作会议,旨在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情况,并针对本月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项目部主要领导、各施工队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无重大非凡情况未经项目部领导批准擅自缺席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有安全效益工资者,将扣其10分。此次会议由专职安全员做好具体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如不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将扣专职安全员5分。
三、每周例行安全及现场文明检查人员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完毕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整理出安全检查通报,并及时传达并存档。如该项工作没能按要求完成的,将扣专职安全员5分。
四、由专职安全员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中除对基本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外,还应对各个时期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该培训各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参加,无故缺席的将扣其本月安全效益工资分10分。专职安全员不按要求组织的,扣其该半年内最后一月的安全效益工资分20分。
五、每月3号以前,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月报表,凡发生一次拖延或不报的,扣专职安全员当月安全效益工资分5分。
六、由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每季度对本项目的安全和现场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总结,以便吸取安全和现场文明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将书面总结上报项目部领导并存档。
其他检查事项
一、有酒后上岗者,扣班组长5分,队长2分;
二、有穿拖鞋上岗者,扣班组长3分,队长1分;
三、有在油库旁抽烟者,扣班组长5分,队长3分;
四、食堂内卫生不清洁的扣班组长5分,队长3分;
五、有在工地酗酒闹事,无故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轻重扣班组长8—20分,队长5—12分
检查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孔祥成任组长,齐继忠、宋广忠、宋修强、舒杰、张彦奇、李京玉任组员。
二、现场文明及安全施工检查由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坚持每周2次例行检查。此外,每月由项目部主要领导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做出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要做出处罚,并督促有关部门彻底整改。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对工地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安全检查小组和项目部领导汇报,申请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彻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和项目部领导汇报。
四、现场安全员应天天对所负责的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日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现场文明不规范问题,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向专职安全员汇报。专职安全员向安全检查小组和项目部领导汇报并征求整改措施,在安全检查小组拟定整改方案后,现场安全员和专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小组和项目部领导落实整改方案。现场安全员应按照整改方案现场监督整改,直到符合安全规范后,把整改结果上报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向安全检查小组和项目部领导汇报整改结果,并对整改不合格的做出处罚决定,上报安全检查小组和项目部领导审批,审批后下达到具体施工现场负责人。
五、安全检查小组直接对项目部领导负责,受项目部领导监督。安全检查小组对现场安全和文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请示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好整改方案,做好复查与复查结果的上报。
对安全员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一、由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安全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并指出了现场安全员没有汇报的问题,每发现指出一处,扣现场安全员3分,扣专职安全员2分。如因现场安全员工作不到位引发了重大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对安全员做出相应处罚。此外,安全检查小组还将对现场安全员的安全日记进行检查,每缺少一天扣现场安全员1分;
二、项目部领导应对现场安全与文明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指出一处安全员没有汇报的问题,扣现场安全员4分,扣专职安全员3分。
注:1、每次安全检查后及时做好扣分统计,经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每月汇总一次转交劳资员,确定相关人员的安全效益工资。
2、限期整改的,安全员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复查后仍未整改的,按照以上办法加倍执行。加倍执行后仍未整改的,除直接扣除相关负责人全部安全效益工资外,再追加效益工资1—3倍的罚款。
3、安全办公室每月汇总安全检查及扣分记录,并存档。
4、南北两队安全员必须天天对工地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或项目部领导汇报。如两队安全员在检查中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被施工队负责人人指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办法”对安全员进行处罚,并以此作为评定安全效益工资的依据;如因此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外,也将对安全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专职安全员在检查中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被项目部领导指出的,除对该施工现场、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外,安全员也将按以上规定中进行处罚,扣除相应分数并作为确定安全效益工资的依据;如因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施工队负责人责任外,专职安全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除安全效益工资到该工资1—2倍罚款的处罚。
附安全效益工资标准:
队长:200元; 安全员:100元;
班组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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