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在查处违纪党员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以案查源、以案追责、以案促廉。对所办的典型案件,有稍微违纪未受到纪律处分的涉案人员进行一次诫勉谈话,利用所办案件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以改革促进源头治理
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镇直各部门的办事公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
加强农村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果断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和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健全干部治理监督机制,完善各站所治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治理。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厉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镇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果断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围绕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责,认真执行中心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厉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违纪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要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镇纪委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贯彻《中心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治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预防矿山等安全事故的规定,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深入贯彻中心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丰富和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探索研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督促和检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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