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2]1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云办发[2007]3号文件、楚组发《关于做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州、市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章健康进行。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1、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层层传达省、州、市、镇村选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镇、村广大干部思想熟悉真正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来,统一到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全镇村选工作安排部署上来。
2、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自治,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如何引导村民积极投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是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取得成功的要害。我镇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主要采取墙报、宣传资料、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在宣传工作中,共张贴宣传标语275条;出黑板报、宣传栏20期;发放宣传资料242份;出工作简报10期;并制订了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分别召开村干部会、村小组会、村党员会、妇女会、户长会等座谈会共106场次。各村和镇属有关单位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使村干部群众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及其具体投票程序。真正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了选民参选的热情,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变“要我选”为“我要选”,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3、积极引导选民选好“村官”。在利用宣传资料反复宣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党支部书记、委员的任职条件和结构的同时,我镇还召开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将有关资料印发到各村委会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宣传。在村委会正式名单公布后,对正式候选人情况进行宣传介绍,宣传中注重正确引导选民。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期预备工作
1、考核、考评上届村民委员会班子,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为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让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干部再次接受村民群众的挑选,真正选出让群众信得过的人,以更好地优化村委班子做预备,我镇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采取村民给“村官”打分的方式,对上届“村官”德、能、勤、绩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核、考评。据统计,全镇8个村委会的24名“村官”接受了群众的考评。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整个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镇党委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镇纪委牵头,从财政所、农经站、企业办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清理审计小组,对村委会财务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审计,并按要求做了公开。我镇的清理审计工作真正做到了使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的目的,为下步规范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积累了经验。
(四)认真调查,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遵照信访工作制度,接待来信来访2件次,其中来信1件,来访1件1人次,来信来访举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问题。2件信访都及时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处理过程中,对不懂政策的给予耐心解释,讲清政策;对有根有据的立即派人调查,依法处理。目前没有发现较大规模的上访和破坏选举工作的重大事件。
(五)坚持基本原则,依章依法,民主选举
1、抓好“四个环节”、“五个重点”。“四个环节”即:依法确定公布选举日、依法在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依法在选举7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放弃被选举权的递补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五个重点”即:搞好选民登记、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做好正式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2、坚持“八项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换届选举。(1)坚持直接选举原则。由选民本人直接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做到对候选人不搞组织提名、不定调子、不划框子,把提名权和选举权完全交给选民自己,充分体现民意。(2)坚持普遍选举的原则。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坚持平等选举原则。所有选民一律平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他们的民主权利。(4)竞争选举的原则。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从确定公布后到投票选举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全面、客观、公平地向村民介绍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平等竞争,使村民准确地选举自己满足的人。(5)坚持差额选举原则。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实行差额选举。(6)坚持公开选举原则。候选人公开产生,选举时设立中心会场,当场发票,当场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公开颁发当选证书,使选举活动的全过程完全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7)坚持秘密划票原则。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让选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防止他人干扰。(8)坚持无记名投票原则。选民在投票选举时,以秘密状态填写选票且不记姓名或不作任何标记,让选民放心地选举自己满足的人,充分体现选举的真实性。
3、努力实现村委会主任和书记“一肩挑”。根据市委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拟推荐为村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先参加村委会主任的选举,没有被选为村委会主任的,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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