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在2005年检测的各类食品127批次中,合格率仅为67%;市质监局近两年对全市大米、食醋、酱油、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五大类10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查的情况显示,抽查的102个批次产品中,合格批次仅为79个,合格率仅为77.5%。
三是饮食服务行业和学校、民工食堂隐患较多。在我市的餐饮企业中,目前完成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的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仅78家,其中b级11家、c级67家,a级空白。而为数众多的小饮食店有的是无证无照经营,有的卫生设施简陋,有的经营场所脏乱差,大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卫生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在“三小”(小饮食店、小食品店、小杂货店)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了小饮食店241家,其中无证无照的有153家,证照不全的有55家。2005年市卫生部门共检测餐具986件,合格率仅为85.7%。同时,我市的学校、民工食堂,特别是处于农村的学校和民工食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给广大学生和民工带来了严重安全
隐患。
对于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这些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整治措施,但仍未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与蔬菜农药残留偏高的矛盾。为了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获取更多的收入,渝水区部分农民有在棉田中套种蔬菜的习惯。而棉花的病虫害治理需要使用高毒农药,这些农药直接污染了蔬菜,也对土地形成了至少三十年以上的严重污染。
二是取缔小加工企业、小餐饮店将影响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进城务工的矛盾。食品生产经营点多面广,这些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大多没有达到卫生标准,不符合准入条件,但由于许多从业人员是下岗失业人员或进城务工农民,如果严格按有关标准和条件予以取缔,难度很大,同时必然造成大量人员失业。
三是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落后、重复建设与食品检测要求标准高、种类全的矛盾。目前,我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分散在质监、卫生、农业、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一方面,由于经费投入不足,食品检验设备不仅数量少,而且设施陈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无法开展一些必要的检验,如“瘦肉精”、水产品的检测,就没有条件开展。另一方面,各部门在添置检测设备上存在重复投入,检测能力在低水平上徘徊,检测资源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四是食品检测监管人员偏少、分散与食品监管集中执法要求高、任务重的矛盾。目前我市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极其缺乏且分散。几乎每个涉及食品安全执法的部门都成立了检测机构,配备了检测人员,如质监部门12人,卫生监督部门29人,工商部门15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人,农产品质检中心5人,商业稽查支队24人。但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相比,多数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仍然偏少,部门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五是食品安全隐患增多与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的矛盾。对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是食品安全隐患逐渐增多,消费者反响比较强列,呼声极高,另一方面却是有关部门收到投诉举报甚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食品消费属一次性消费,且消费金额一般不高,消费者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去折腾这些“小事”;部分消费者甚至认为“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对食品安全事故抱着侥幸的态度;有的群众对投诉举报渠道不熟,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三、突出重点,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考核。在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乡村,充实人员,整合机构,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抓到最基层。增加资金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的一般预算,对检测设备、药品消耗、基础设施建设、舆论宣传经费给予重点保障,真正做到食品安全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第二,抓好源头治理,全力推行绿色种植、养殖。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违禁药品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一是要净化蔬菜产地环境,禁用或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科学选择蔬菜基地,避开农药高残留的棉田,在非棉区选择适当地方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高标准推进我市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建设,积极筛选3—5个生态环境优良、规划集中连片的重点乡(镇)予以扶持。按照“公司+农户”的模式,引导一批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参与蔬菜种植,加快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数量众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户,并开通无公害蔬菜产销“绿色通道”,建立超市、重点农贸市场无公害蔬菜专销区。二是大力推广畜禽、水产品养殖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新增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按无公害标准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在生产基地所在乡村建立专门的兽药及添加剂销售点,对使用低残留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的种养户适当补助,引导种养户合理使用,逐步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
第三,加大整治力度,规范管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继续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力争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到98%以上,使其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一是要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并查处。在整治过程中,突出城郊、农村等重点区域,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重拳打击,做到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专项整治此起彼伏。二是扶优扶强,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规范化管理。全面了解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行质量标准情况,重点帮助中小企业贯彻执行食品质量标准,按标准建立生产所必需的检验手段,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严格禁止无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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