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试行),市纪委也同时下发了《关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若干纪律规定》,同时,还制定了诸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轮候配租、租金测算和租金管理等操作性办法,使得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操作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可循,尽可能地从政策层面上杜绝多头占房的漏洞,使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将有限的房源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当中。
建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是确保有限公共资源循环使用的重要制度,也是该项政策重要亮点之一。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明确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有效防止多头占房;严格限制社会保障性住房的转让、转租和空置行为;实行定期资格审查制度,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的,租赁合同每三年重新审查一次;建立了政府回购和租金调整制度,对家庭经济条件改
善不再需要居住保障性住房的应申请政府回购,对承租户随着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变化相应调整租金补助档次,已不符合承租租赁房条件的家庭,应及时退出所承租的房屋;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骗购、骗租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做出严肃地处理。为了确保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行,政府将成立专门的非营利性的物业公司,在负责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状况(包括是否出租、出借、转让或空置)进行管理。
创新了工作机制
实行“四统一”运作和多层次联动的新机制。为避免政策性住房分配渠道多元化,导致多头管理、分配不公、多头占房等现象,专门成立了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规定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必须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新机制。在此基础上,根据职能分工,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分别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管理工作。为了使有限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房源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街道、居委会的联动作用,在分配管理过程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调查审核,金融、建设、房产、工商、公安等各职能管理部门与街道、居委会一起共同形成联动机制。发挥街道、居委会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家庭经济情况和住房情况的作用,既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又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建立了房源供给的保障机制
在**这个寸土寸金土地资源十分匮乏的城市里,如何规划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市委市政府十分明确,涉及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优先供给,并要求选址在交通出行方便,要综合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工作、就学等方面需要。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仅收取相当于基准地价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而这部分费用全额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政府不仅不从土地上取得利益,还要投入财政资金搞好公共配套。从目前建设的几个社会保障性住房小区看,**岛内的几个项目,周边商品住房用地的楼面地价达5000-7000多元,而保障性住房收取的配套费仅相当于楼面地价的18%-25%。建设资金的筹措和投入机制是另一个重要保障。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资金来源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专项拨款、财政投融资等,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和建设单位融资相结合,政府控制建设成本。根据建设计划安排,我市已做好近年内建设4.5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用地规划和资金筹措准备,首批推出的8个项目2万多套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预计2007年可以提供数千套社会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将得到有效保障。
《让居住者有其屋》来源于范文大全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让居住者有其屋。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