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汇报体会 >> 经验材料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析人质型犯罪的适用问题           
浅析人质型犯罪的适用问题
了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在客观上,两罪均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的行为,且剥夺的方法基本相同,即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在主观上,两罪均为直接故意,且均具有索取财物的目的。但两罪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罪由于是为了索取债务,因而不存在着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只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为单一客体。
(2)犯罪目的不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的犯罪目的是勒索他人财物,而“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罪的犯罪目的是,索回被他人所欠的债务。
(3)犯罪对象不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的被绑架人自身没有过错,被害人及其亲人与犯罪人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而“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罪的被害人绝大多数欠债不还,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虽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与“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分之处,但由于刑法规定的原则性以及具体个案本身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认定这两种犯罪仍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有必要对此着重进行探讨。
二、从主观上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由此可知,区分“以勒索为目的”的绑架罪与“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罪的关键在于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犯罪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索取债务的目的。如果犯罪人出于所在的目的,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那么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犯罪人是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则构成绑架罪。但实践中,债务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是否所有索取债务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呢?对此实践中争议较大。
一是当债务明显是非法债务时,是否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索债的目的,即当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时,应如何定性的问题。2000年7月21日晚,被告人陈某(晋江市罗山镇)在罗山镇福埔村圆盘附近的台球摊与被害人程某打台球赌钱,程某输球后不付赌资,陈某即纠集他人持菜刀追上程某,并把程挟持到福埔开发区,后由被告人陈某使用ic卡电话向程某的家人索要赌资。在此类案件中,犯罪人主观上以索取债务为目的,客观上实施劫持、拘禁他人的行为,但其债务显属非法债务。对此理论上与实践上争议较大。有的观点认为:这种索取非法债务的行为应定为绑架罪。因为赌债、高利贷、嫖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故劫持他人索取非法债务的行为应以绑架罪处罚⑤。有的观点认为赌债、高利贷、嫖债等虽不受法律保护,但仍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劫持扣押人质索取非法债务”与“绑架人质强行索取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关系”还是有区别的,故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这种认识上的不一致,导致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认定也是不一致的,有的法院把这种行为认定为绑架罪,有的法院把这种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为了统一执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13日公布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如此规定的理由主要是:行为人之所以实施扣押、拘禁行为,主观上是要将非法债务索回,“事出有因”,并非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从特征上看,更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特征⑥。笔者赞成这种观点,这里不再重复论述。
二是当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无论合法或非法),但犯罪人扣押拘禁他人后,索取超出债权数额的债务。这种行为应如何定性的问题。如,犯罪嫌疑人胡某、冯某多次向债务人张某讨要2万元债务未果,遂骗走张某的儿子张某某,对张某某实行拘禁。并于次日向张某打匿名电话,向其索要人民币13万元。本案的定性颇有争议:有的认为行为人所索要的13万元应分为两部分,其中,为了索要合法债务2万元而绑架他人的行为应定为非法拘禁罪,而索要的超过合法债务的11万元,实为勒索他人财物,应构成绑架罪,故应以两罪数罪并罚。也有的人认为此行为并非单纯为了索要债务,而是以索要债务为借口,以勒索在数额上远远超出债务的财物为真正目的。因此应构成绑架罪。笔者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冯某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即只实施扣押绑架他人、勒索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罪数理论,一个行为只能构成一罪,所以犯罪嫌疑人胡某、冯某不可能既构成非法拘禁罪,又构成绑架罪,同样也不能数罪并罚,只能以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即以绑架罪定罪量刑,其中合法债务2万元应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扣除。对于此类债务的认定,笔者认为应根据案情区别对待,如果行为人索要的财物超出债务的数额并不多,与原来的债务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合理补偿接近的话,那么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可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如果,双方在建立债务之初,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有提出类似超出

数额的约定,可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如果索要的数额明显超出债务,那么应认定为绑架罪。最高人民法院也倾向于认为“行为人为索取明显超出债务数额的财物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认定为绑架罪⑦。

那么应如何认定“明显超出债务数额”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查清双方债务纠纷的起始时间,有无偿债期限,有无关于偿债数额上的合法约定,证据是否明确。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索要数额与实际债务之间的差额。但是“明显”的尺度应如果把握呢?有的认为应以“倍数”为标准,即如果索要的财物数额是实际债务的3倍以上,就可以认定为明显超出。有的认为应以“盗窃罪数额较大”为标准,如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汇报体会:

  • 下一个汇报体会:


  • 看了《浅析人质型犯罪的适用问题》的网友还看了:
    [心得体会]制药厂工人质量月工作体会
    [心得体会]浅析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心得体会]浅析基层派出所如何有效开展大走访活动
    [心得体会]浅析药品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
    [心得体会]浅析行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
    [经验材料]围绕三医联动改革浅析疾控体系建设
    [经验材料]浅析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经验材料]浅析百货商场营销策划工作中的三个误区
    [经验材料]浅析没有改革就没发展
    [经验材料]浅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十个基本特点

    经验材料
    普通汇报体会在新农村建设中水利建设的作用
    普通汇报体会吸纳民资大造林 创新机制天地宽
    普通汇报体会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经验交流材
    普通汇报体会社会福利院的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材
    普通汇报体会推动城乡一体化促进和谐
    普通汇报体会新农村建设工作发言交流稿
    普通汇报体会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创工会工作新局
    普通汇报体会市粮食系统创新机制和谐发展经验
    普通汇报体会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理论研究
    普通汇报体会人力资源管理心得--一事成则万事
    普通汇报体会党工共建经验:发挥优势,构筑党工
    普通汇报体会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
    汇报体会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班主任培训心得体会
    普通汇报体会[思想汇报]入党思想汇报:理性与耐
    普通汇报体会[经验材料]建立惠民医院交流材料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劳动法后的感想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2009年暑期师德培训心得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提高班主任专业素质心得
    普通汇报体会[思想汇报]围绕“三近”正视“三性
    普通汇报体会[学习体会]学习李林森事迹心得体会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英文简历(技术工程师)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XX中学2011年校园安全应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
    普通范文[检讨书]2010年写给女友的检讨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情况调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民主推荐会主持词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绿证办2009上半年证书培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电力系统党员代表七一表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婚礼大全范文]婚前点滴  婚庆婚宴注意事
    普通演讲[主持词]热电公司安康杯有奖知识竞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市第九届运动会开幕词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温馨圣诞祝福短信圣诞节祝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贺喜新婚短信
    工作范文
    普通汇报体会[经验材料]创新载体建设发展自营经济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教师党员创先争优学习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我与“六项*”征文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关于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11年德育工作计划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青年研究”何去何从?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关于×市现阶段物业管理发
    普通汇报体会[思想汇报]2012年大学生关于喜迎十八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点题公开好
    普通汇报体会[征文演讲]企业员工演讲稿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