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引导。要努力做好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宣传工作,把工人阶级、劳动模范和工会工作的新闻宣传纳入本级党委宣传规划和年度宣传重点之中,把党的主张宣传到每个职工,引导社会热点,疏导职工情绪,营造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活动引导。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把“创争”活动与“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三是典型引导。各级工会在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先进人物的时候,要特别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引
导职工向他们学习看齐。四是培训引导。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教育阵地,紧密结合职工的思想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短期培训,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新的文化载体和示范引导的办法,用真理引导职工群众思想,用真情温暖职工群众心灵,用真心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切实增强教育引导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染力,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先进阶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工人阶级队伍。
三要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真正使职工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职工合法权益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积极开展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互助、金秋助学等活动。继续规范提高、叫响做实“职工(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扎实办好“十件实事”;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尽快健全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完善帮扶工作机制上下工夫,建立健全送温暖活动的长效机制和对特困职工的定期救助制度。并在全市培育、选树50至100个开展帮扶工作的典型,推动全市帮扶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大力开展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为职工大病医疗提供必要的补充。同时,要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上下工夫,为零就业家庭送岗位,千方百计帮助和扶持职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要在督促加强社会保障上下工夫,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四要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抓源头参与。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政策的制订,反映职工的诉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在政策层面上推动职工合法权益的落实。二是抓机制建立。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使工会的维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三是抓个案处理。对媒体曝光或职工求助的个案,工会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深入调查,掌握真实情况,督促或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对影响较大,带有全局性、代表性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个案,要及时向同级党政报告,并发挥宣传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推动职工合法权益的落实。四是抓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按照我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通知》(茂劳社〔2006〕154号)要求,扎扎实实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推动企业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计划、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覆盖计划及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参与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成劳动关系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提高各级工会的履职能力,为工会发挥“四个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必须争取党政的重视支持,为工会发挥“四个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部分,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的最大优势。各级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工会工作放到党的大局工作中去谋划、去部署,争取把工会更多的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大局从宏观上加以推进。
(二)必须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为工会发挥“四个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首先,要牢固地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意识。工会干部必须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心里始终装着职工,凡事想到职工,真正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其次,要进一步提高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能力。要在实践中提高能力。自觉深入到基层和职工群众之中,在丰富的实践中历练本领、增长才干,在实践中破解难题、推进工作。要在创新探索中提高能力。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使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第三,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在研究、认识、把握和运用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工运事业规律上下功夫,使各项工作更好地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要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为核心,按照突出群众性、民主性、法制性、服务性、进取性的要求,认真搞好作风建设。要多到基层去、到职工中去,要真心关心职工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坚持一切从职工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谋划、安排和推动工作。
(三)必须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为工会发挥“四个作用”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一是要依法收缴。《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要加大《工会法》的宣传力度,使工会经费、会费的拨解、缴交成为各单位、企业、工会和职工的自觉行动。二是要依理收缴。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原则,真心实意为职工、为党政、为基层工会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之家和桥梁纽带作用,使他们觉得拨解工会经费是值得的、是应该的。三是要依情收缴。进一步密切同各级党政、工会的联系,加强沟通,做到在政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困难上互相帮助,使他们理解、支持工会工作,体谅工会的实际困难,从而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四是要建立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实现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新突破,为工会发挥“四个作用”提供强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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