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经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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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落实绿色食品企业第一责。落实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四是落实消费者要对自己负责。健全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甄别能力,自觉抵制“三无”产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群众对有奖举报的知晓面,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举报、参与监督。 五、抓宣传、强舆论,全面提振食品消费信心 人们的饮食与心理因素息息相关,而舆论直接影响人们的心理。为此,我们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做到引导有方、引导有力、引导有效。 一是在多元中占主导,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因立场利益不同,食品安全舆论是多元的。强化“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让百姓随时掌握全省食安工作主流声音。去年6月,与全国食品安全周同步开展了“打造龙江源头治理,筑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强省的筋骨,让安全放心乳品从龙江启航”活动,我们重点宣传我省优秀食品企业和品牌产品,唱响黑龙江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产业和品牌产品“绿色、安全、优质”主旋律。对于一些食品安全舆情,我们主动介入,将舆情风险化解在初期。针对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的毒生姜、假羊肉等问题,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测,迅速回应社会反映的一些食安问题。 二是在多变中把方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人们科学认识食品安全问题。因舆论的多变,食品安全信息一定有假的存在。省政府食安办成立以来,始终与省委宣传部及主流媒体保持密切合作,设立“食品安全在龙江”和“行风热线”专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全问题。 三是在多样中谋共识,宣传社会越进步、饮食越安全,及时消除舆论的误读误判。针对一度出现以鸭、鹅、鸡等肉与羊肉混合进入火锅店问题,我们及时厘清食品的欺诈问题不等于有毒有害,质量问题不等于安全问题。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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