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新闻出版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几点思考
治理商业贿赂是200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经济秩序、创造和谐有序经济环境方面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一、新闻出版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意义 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新闻出版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内容,是在图书出版和销售市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新闻出版工作者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 新闻出版行业的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和销售经营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着密切的联系。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严重损害政府和公务员的形象,成为腐蚀党员、干部和职工,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温床,必须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防治商业贿赂的意识,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
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些图书购销和印刷企业运行的“潜规则”,它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成为新闻出版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害”和“毒瘤”。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产品开了方便之门,增大 “扫黄打非”的政府成本,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享受精神产品的合法权益。loCalHOst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除了具有一般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外,还应从新闻出版系统的特殊性上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将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新闻出版工作的最终产品是给予人们视觉感官刺激的读物。无论是书本还是电子读物,它都是作用于人的精神领域,最终影响人的思维、思想,这就决定了新闻出版行业的产品具有其它产品不同的一面,由于它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层面,对人的思想精神面貌影响是很大的。也正是因为新闻出版工作的成果是精神产品,而精神产品在所有的商品消费中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如果商业贿赂在新闻出版行业大行其道,不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必然导致精神产品质量下降,物质的不文明直接导致精神的不文明;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精神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下大决心搞好治理新闻出版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
二、新闻出版系统商业贿赂的种种表现. 新闻出版行业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图书或音像制品时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采取种种手段,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是在图书出版行业.1、图书出版行业。他们在商业贿赂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买卖书号。由于国家在这方面管理比较严格,要求各有关出版行业每年初将出版计划上报批准,因此在每年的年初上报计划时,一些经营思想不端正的出版部门,总要在计划上做一些手脚。又由于买卖书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事情,不是正当的事还是要办时,其经办过程充满了猫腻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2、印刷行业。印刷行业的问题比较复杂。因目前印刷行业企业性质成份较多。有国营、还有个体、私营等等。这些印刷企业因其领导或负责人对国家法令法规的理解程度不同,使盗版等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违法乱纪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尤其是当他们在违法违规出版图书音像制品的销售过程中,商业贿赂就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形式。也有些人在商业回扣和商业贿赂之间打擦边球,采取入账和不入账的办法企图逃脱法律法规的制裁。 二是在图书销售行业。主要是以经营图书和音像制品销售为主要业务的书店或商店。少数单位的负责人或经销人员在图书和音像制品的销售过程中,法纪观念淡薄,利欲薰心,视市场经济法则为儿戏,在进货时拿回扣,或得对方好处费;在销售时采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向对方行贿,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图书及音像业出版以及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和采购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关于新闻出版行业商业贿赂的治理 新闻出版新闻出版行业有别于其它经济生产领域,新闻出版行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由于行业之间、上下之间联系相对较少,在治理工作上存在一定困难。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是加强对图书和出版行业商业贿赂工作的联系。由于目前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与图书和出版行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没有直接组织关系,对于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出版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织只能处于一种间接联系的状态。特别是图书销售的重点单位“新华书店”条条管理以后,其原来的人事工作、业务工作关系不复存在。在省一级新闻出版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尚可看到这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身影,在市一级的新闻出版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则很难看到他们的形象。在行政监察上,由于业务管理关系的不存在而处于真空状态;在组织监督上,由于他们的党组织关系不在文化系统,加之宣传部门一般并不设纪检监察组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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