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1106.9 5万人、891.96万人、780.55万人、1074.39万人和398.12万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分别约占全国的10.9%、8.9%、7.7 %和24.4%.——调整完善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首先是做好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工作。2002年和2003年,广东省都调整了企业养老金。2002年全省企业平均养老金水平达656元/月,比2001年增加了88元,增长了15.5%.今年的正常调整工作正在实施。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2002年10月,又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和1953年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干部(包括军转干部)再次提高了养老金待遇。
出台了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使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能顺利转移,从而使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妥善解决了农垦和华侨农场参加地方养老保险问题。2003年,广东省通过省、市两级财政补缴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一次性保险费以及省社保、省财政、省农垦对农垦系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收支缺口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把华侨农场和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全纳入地方统筹。
较好解决了科研转制单位养老保险问题。我们经过充分协调,兼顾各方利益,于今年1月下发文件,在充分保障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同时,明确了今后科研转制单位职工参保缴费的具体办法,消除了转制科研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
出台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02年7月,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通过立法将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结合广东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及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的客观现实,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使更多的劳动者遭遇失业风险时能够得到保障。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到今年6月底,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了780.55万人。同时,各地不断完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对破产、关闭和产权转让企业的退休人员,规定由企业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对于困难企业,允许用2191.cn较低的费率参加大病住院保险,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等等。为了适应当前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日益增加的形势,充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接续保险关系为重点,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他们参保,方便他们参保。
在今年非典防治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作用,确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能得到及时诊治。据统计,在今年广东省的非典患者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243例,疑似病例11例,*出院221例,死亡18例。总计医疗费用578.18万元,有效发挥了医疗保险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作用,也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的影响。
当好守护神——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使广大劳动者深深感到:劳动保障部门是他们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的制度,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广东省总结推广了佛山市南海区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工资支付监控的经验和做法,在珠江三角洲8个市建立了企业工资监控系统,并准备在全省全面推行。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等途径大力查处企业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据统计,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0.84万户,涉及劳动者869万人。共查处企业拖欠工资案件12558宗,为85.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9亿元。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工资案件9573宗,涉及劳动者68.9万人,金额4.7亿元。今年上半年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5亿元。全省还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妇女权益保护检查、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检查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各地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及时审结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广东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由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对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进行协商研究。同时,积极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和仲裁庭达标,省、市、县*建立了仲裁机构,发达地区从市到县(区)、乡镇都设立了独立的仲裁机构。2002年,广东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5万宗,涉及劳动者13.3万人,涉案标的达7.4亿元,结案率达96%以上。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实行减、缓、免交仲裁费等措施,积极帮助困难群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坚持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各地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厅局长接访日制度,坚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日活动,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及时为群众排疑解难。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46.7万人次,办理来信1.3万件,接听来电反映问题23.5万个;共立项办理了信访事项2.3万宗,涉及劳动者18. 6万人,扎扎实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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