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一直遭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束缚权利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利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寻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视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进步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视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视制度颁布实施后,区委高度重视,要责备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分要认真领会落实中心精神,房山种植中心依照区委的要求,立即组织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规定,加强催促检查,确保四项监视制度落到实处。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掌控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取得以下心得。
一、四项监视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视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利监视的重要举措。
干部提拔任用题目,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固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题目。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四项监视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步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提拔任用监视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视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根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wWw.ybAsK.COm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缘由,就是干部提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导致出了题目经常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分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题目没有切实查处,侵害了干部工作的严厉性。四项监视制度以监视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题目上应当怎样做、不应当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当遭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为难局面。根据这四个监视制度,就可以够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视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视制度,将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视和民主监视、进程监视和效果监视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构成协力,为干部提拔任用构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分,规定了七种干部提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分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视,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职责离职检查究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换直接挂起钩来,具体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应用。
二、掌控四项监视制度的特点
1、监视体系上
四项监视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职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监视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视范围,整个提拔进程都置于严格的监视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纵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时间以来困扰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困难,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纵性和实效性。
3、监视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分的监视,突出了监视重点,捉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视效力。
4、监视效果上
改进了监视视角,完善了监视方法,不但要看干部提拔任用的进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题目。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换、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视制度入心入脑,真实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视制度,列入平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进步扩大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捉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视制度,势必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进步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延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捉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彻彻底底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提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视指导,前移监视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职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职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弄例外。
3、要催促检查,进步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功效,不但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四项监视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心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视选人用人行为,束缚选人用人权利,进一步修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四项监视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职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提拔任用监视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视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视之下。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四项监视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提拔任用监视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道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势必推动党政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然、更透明的轨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