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和良性运行。近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任务依然繁重。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力服务好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对农村水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是巨大的挑战,更是极好的发展机遇。对此,我们将抓住有利时机,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突出解决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发展,务真求实,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1、狠抓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厅党组“力争‘十一五’期间解决全省160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决定,认真组织做好工作。一是认真修订完善《湖北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二是切实抓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三是精心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四是研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总之,经过努力,使所建工程做到水质达标,水量够用,取用方便,保障有力,长效不衰。
2、不断完善排灌体系建设。一是狠抓泵站更新改造。对列入国家计划的60处、102座、49.63万千瓦大型排涝泵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基建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计划任务;同时,加快中小型泵站改造步伐,力争通过泵站更新改造,改善除涝面积2112万亩,使平原湖区除涝能力基本达到设计标准。二是狠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已开工的2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力度,加快启动其余8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步伐,切实搞好4处在建农发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其他项目尽快立项上项,力争“十一五”期间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232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0万亩。三是狠抓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现有的小水库、塘堰、水窖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除险加固,增加蓄水能力;对老化失修的机井、灌溉设施抓紧修复改造,恢复抗旱能力;新建一些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集雨工程,不断提高抗旱能力;积极推广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建设经验,在全省探索出一个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又促进农业增收、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的新路子。
3、坚持不懈地抓好小型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确保完成好国家基建项目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面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抓好“民办公助”农村水利建设项目,总结、推广成功的改革经验,指导、引导搞好面上的农田水利建设,力争使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施工方式、投入模式、组织形式上有新的发展。
4、全面深化农村水利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水价改革和基层水利站改革。将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力争如期圆满完成任务。二是规范“一事一议”。进一步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以加大建设力度。三是推广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协会管理。四是探索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新模式。充分依靠广大农民力量,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联户合作等经营管理方式,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正常效益的发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做好服务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部署安排,扎扎实实做好有关工作,力争为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