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基层服务,实质上是为作时,首先想到的是会不会给基层增加负担、添麻烦。扰民的事绝不去做。为基层服务的事,要大做、积极地去做。为强化这一思想,我们应做到这样几点:
1、贴近基层。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情况,干警的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加
深对基层的了解,增强与基层同志的感情。
2、当好基层的秘书。基层同志在资料积累和工作视角上有一定的局限,他们需要上级院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为此,基层有疑问的问题要为他们论证,需要资料积极为他们提供。总之,当好基层的秘书,并要从小事上做起。
3、做基层的主心骨。基层同志们办案遇到阻力、遇到困难,要利用省院的影响深入下去为他们解决,给他们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如果基层有困难不向你讲,有问题宁可自己解决也不向你讲,那就肯定是你脱离了群众,你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而一个没有群众基础的处长,也肯定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处长。
五、提高素质增强影响力
俗话说,“人格是脊梁,学识是翅膀”。提高领导素质增强领导者的个人影响力,是胜任本职的基本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理论是一切工作理念的理论基础。执法理念的确立也是同理。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方法,去认识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复杂问题。学习政治理论,尤其要学习当代马克思主义文献。实践中要纠正一个误区,那就是不要仅把理论与科教书划等号。中央文件,中央领导讲话,都是当代政治理论文献,而且是与时代最贴近的当代文献,要把握好工作的正确方向,就要认真学习当代文献,努力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加强业务学习,做本部门的业务带头人。法学是一项专门的科学,是研究实际操作的科学。要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就是要打好专业理论基础,以指导我们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而业务学习,离不开资料。只有大量地占有、掌握资料,并认真地钻研和运用才能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执法是能动的,不是教条的。可以说,能动的执法过程,就是理论与实际、法律与案例的结合的过程。在应用法律上,尤其要注意总则和分则的结合,刑法与相关法的结合。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带头深入研究,以提高个人业务素质,指导本地的工作。“学主知,术主行”,这就是学术的核心。每个中层干部,都应是本职业务的学术带头人。
3、加强人格修养,增强影响力。影响力就是号召力,也就是凝聚力。没有影响力就不能有效调动广大干警积极地投入到事业发展之中。而影响力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人格魅力。因此,人格修养对一个中层领导干部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我的体会是:
(1)为人诚实,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对上,竭诚事职,不跟人跟线;对下,诚以待人,不拉帮结伙,不失职放任。工作中,你可以得罪很多人,但不可因私得罪一个人;你也可以有众多的拥戴者,但不可因私培植一个追随者。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2)为人宽容,上下言路畅通。要学会听取不同意见,听得进不同声音,要创造一个同志们敢于和你交心、畅谈的工作氛围。在与同志们接触的过程中,要防止自我在心中的谈话方式。在人际交往上,要不记小过、不记私过,宽以待人、和以处事。
(3)为人表率,但上不诿过,下不贪功。组织性是权力的基本要素。一个人再有本事,离开组织。离开团队,也都将一事无成。因此,工作上要为人表率,吃苦耐劳。功过面前,要力戒虚荣,贪功诿过。要把自己看轻,把团队看重;把荣誉看轻,把事业看重。不要让大家推崇你的功劳,要让大家公认你的品行。有了群众基础,才会有个人影响力和凝聚力。人格的培养是无止境的,要做一个称职的中层领导,需要永恒地追求人格的完善与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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