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心得
——全国城市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研讨班心得
5月28日至5月30日,我有幸参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干部学院在杭州举办的全国城市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研讨班。来自江苏、浙江、广东、湖南、湖北、内蒙古等13省区的54名学员,在短短的3天时间,认真听取了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容管理处李向东处长主讲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对策与建议”及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张志勇教授主讲的“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并在会间进行了各地城市广告设置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的交流和讨论。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总体来说,让本人从广告设置管理及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上更加坚定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开拓了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视野。为了更好地 我县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结合本次学习交流活动,本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一、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户外广告设置要从长远的高度,高点规划、重在实施。
随着我县县域经济健康、高速的迅猛发展,作为全县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海安县主城区,如何发挥中心的辐射作用越来越重要,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也应当乘势而上。在此工作中,作为龙头管理工作就是及早编制、认真实施《海安县城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人民政府于今年3月初批复的2008年-2020年《海安县城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内进行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它具有法规意义上的性质。因此,有了总体规划,就像战士有了武器一样,每个城市管理者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此规划,在日常市容管理工作中宣传此规划,把此规划的精神要点落实到位,是制定此规划的根本目的。Www.yBAsK.coM北京市以靓丽的城市风貌,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国庆60大庆活动,受到世人的盛赞,正是2005年起在重点城区编制并实施的户外广告规划制度,功不可没。
二、认真破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区共用设施改造工程的不断深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也不断出现了新的难点问题,与会人员归纳了以下六个方面:
1.以广告养公共设施的行为造成广告多而乱,让阅报栏、路名牌、信息亭、公交候车亭、导向牌等公共设施(也称城市家具)成为户外广告管理的盲区,清理整顿的难点。
2.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到实施阶段易造成管理监控空档,造成旧的未拆除,新的不规范的又在产生。
3.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规划管理相脱节,难以形成管理监控合力,有损城市整体景观形象。
4.户外广告出现广告媒体的多元化与分散化。主要是指广告媒体尺寸、材料、样式多样,其权属关系和利益体复杂性。
5.户外广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即使出台了部分管理办法,还是存在标准不清、界定模糊,操作弹性极大,很难做到执法的公正6.权力对于正常的行政审批介入过多。一方面少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找关系、说人情、批条子,甚至极公务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户外广告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个别领导凭感情用事,全凭个人喜好和感觉,动辄就下令拆广告牌,根本不管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容易形成一个“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怪圈。
鉴于以上难点,有经济原因、体制问题、社会问题,还有人的素质问题,因此,要真正解决这些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上的难题,将会是一项坚苦、持久的工作,我们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三、解决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建议与思路。
为了尽可能减少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规范执法行为,从执法程序抓起,用好各项市容管理法律法规。
2.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借鉴北京市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划、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规划控制模式、牌匾标识实行“依法设置、统一监管。”现场监管模式、标语宣传品实行“行政许可”的管理模式。
3.建立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系统,实行实时监控、精细化管理,使户外广告管理科学化。
4.建立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实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时、联动、有效的监管机制。
5.发挥社会舆论与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6.加强系统内市容管理人员的广告设置管理执业培训,做到人人知晓县城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并能结合城市容貌标准等规定,灵活运用。同时,对具备户外广告经营资质的广告商每年组织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正确处理好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与现场执法的关系。
两年多以来,本人一直从事市容管理工作,曾经也是一名城管执法中队的市容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现就如何正确处理好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与现场行政执法的关系,谈一点儿个人体会:
1.现场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按范文大全整理*行政许可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监督广告主按要求实施到位,重点对繁华老商业区、新建临街商住楼及街区。如遇对许可要求措词不清或不理解的,应当及时与行政服务科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不得随意曲解许可要求,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严肃性。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且未经许可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
2.行政许可审批在先,许可事项实施在后
的原则,是两者都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人员不得事先随意表态,应当以书面许可决定为依据,而现场执法人员只有查验市容管理许可证后,才能准许广告主按要求施工。也就是“有证放行、确保到位。”的要求。在户外广告设置申请阶段,审批管理与现场行政执法人员都有义务共同要求广告设置申请者履行“先报批再实施”,杜绝先斩后奏。
3.两者从程序上尽可能把已确定的县城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体现在管理、服务、执法过程中。广告主申请前,现场执法人员可对准备上报的效果图进行指导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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