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所站帮教,年终进行“合格”评,不合格的建议对其所站长免职调离,彻底解决基层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问题。从评议方法、日常监督、评委选定、效果运用上进一步改进基层站所评议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工作。由县纪委纠风办牵头,经常性地、不打招呼进行明察暗访打分,对每次明察暗访情况第一时间书面通报被检查所站和主管单位,将各乡镇基层所站评议成绩与县直部门日常考核成绩相挂钩。每出现一个列入后三名的所站,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大行评”日常考核中扣2分。
(二)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力求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的具体规定,一是着重围绕落实好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公共权力的约束。建立《一把手出县境招待制度》和《关于对一把手财产实行网上公开的规定》,对群众关心的敏感性问题做出规范。二是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
批等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严查严处“两超一借”(超标、超编、借用)问题。三是开展“三公”(公务考察、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推行“公务卡”制度,严防未批考察,公车私用,超标、超预算接待等问题。四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重大事项执行纪律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查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及违规购置房产等问题。五是巩固工程建设“三权制衡”和土地使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复和“回潮”。六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程序、配套的制度、办法等,保证廉情预警、农村财务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的有效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全县545个行政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七是禁“酒风”,经常性组织暗访检查,印发专门通报,处理违纪干部,解决“中午酒、半日班”的老问题,维护政府形象。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力求在惩防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一是大力推进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2013年,我县被省市纪委确立为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点,以此为契机,要按照“制度+科技”的要求,结合县级信访工作实际,做到信访举报信息采集广泛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科技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结果实效化,依托廉情预警平台和我县一访通信访举报平台,实行台帐式管理、工程式推进的办法,使信访举报资源用足、用好,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二是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先登录、后拨付”办法,上级拨付的每一笔专项资金到县后,先由财政部门在武邑县专项资金公开网上进行登录,资金信息录入完毕后,再由财政专户拨付到对口单位专户,对口单位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不上网不拨付、已拨付即上网,真正实现全过程网上监控。专资办根据网上公开情况实施跟踪监督。三是全面推广“制度+科技”的模式。针对干部选拔使用、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将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带入制度设计和权力运行流程之中,统筹推进廉情预警分析、行政审批监管等电子平台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科技含量。四是在全县20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纪检组织。把纪检监督与企业业务的契合点作为工作着力点,严密管控企业原材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诚信销售等各环节,提高监督效果。
(四)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力求在案件查办上有新进展。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组织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手软。重点查办以下三类案件:一是围绕实现“三年振兴、五年崛起”目标,严肃查办与县委政府政策相抵、阳奉阴违,唱反调、拉倒车,不作为、慢作为等纪律作风方面的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二是围绕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以权以岗谋私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三是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特别要在查处大要案上求突破。突出抓好科级案件和贪污贿赂案件,实现案件质量和数量的“双提升”,查办案件总量、科级案件和贪污贿赂案件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确保全市前三的位次。同时,加强案件剖析,总结案发规律,堵塞漏洞,发挥好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并以******、刘志军、许宗衡等影响全国的大案以及发生在本地的一些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力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有新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促落实。县委与各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镇党委也要与各村、规模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任务要求,严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责任分解促落实。将全县**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县级领导、牵头部门及参与单位领导的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使每一位领导干部明白“抓什么、怎么抓”,建立完善目标具体、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在全县上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责任考核促落实。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之中。年终由县纪委组织,通过述职述廉、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量化考核,对于被评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将通过一定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评为“较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他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由有关领导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该单位列为次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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