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25”全国土地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
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6月25日是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
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3.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保增长保红线,推动又好又快发展
5.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6.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7.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8.土地整治,富国惠民
9.依法依规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10.加强土地产权管理,维护群众土地权益
11.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建设美好新农村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3.加强土地督察,严格土地监管
14.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土地执法
15.合理利用土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16.科学规划用地,提高利用效益
17.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8.土地调查,利国利民
19.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和谐
20.规范土地市场,合理配置资源
二、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现实意义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LocALHOST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39亩,排在世界第67位。同时,由于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受到严格限制,通过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十分有限。因此,我们必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保障我们的生命线。
三、什么是“双保”行动
在全球经济危机中,为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应对当前土地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国土资源部启动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在保障用地、确保扩内需保增长的同时,坚守亿亩耕地红线、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意义,使各地的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其现实意义
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国于1984年至1997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自7月1日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展开。此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摸清我国土地家底的重要意义在于:
1、为科学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的土地数据基础。
2、为亿亩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做好前期调控。
3、使经济增长始终在节约集约用地的轨道上进行,防止以保增长为名乱占土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国土资源小知识:
1、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什么是耕地保有量?
耕地保有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耕地总数量。它等于上一年结转的耕地数量扣除年内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数量,扣除年内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和生态建设退耕的数量,加上年内土地开垦、土地整理增加的耕地的数量。
3、什么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4、什么是地价?
地价是土地在买卖、出让和转让等交易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价格,是土地资产属性的直观反映。
5、什么是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指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和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通常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6、什么是土地登记?土地登记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土地登记的
内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薄内的土地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具体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项权利者,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权属来源,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积,土地座落及四至,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类型等。
7、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8、什么是土地违法行为?土地违法行为有哪几类?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不依法行使权利与职权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违法行为的外在表现划分,土地违法行为可以分为非法转让土地行为、非法占地行为、破坏耕地行为、非法批地行为和其他土地违法行为等五类。
我国土地基本国情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最突出的人地矛盾。我国国土总面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