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电子会议、电子购物、电子游戏,以及远程医疗、远程点播等。网络应用已遗及全球,目前全世界已有186个国家和地区的1亿人使用因特网。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不是对立的,“网络社会”生活是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的,它是社会人通过因特网(作为网络人)相互交往的过程,它必然以现实社会生活为背景。如果用物理空间和电子空间(cyberspace)比喻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生存空间的话,那么,电子空间并不能取代物理空间,因为人毕竟还是一个物理的存在物。虽然电子空间会极大地改变传统社会的结构,但人的物质、能量的需求毕竟还要在物理空间里得到满足,即使是人的感知和情感需求,也需要在物理空间里才能获得直接的满足,比如基于家庭的各种情感,就需要家庭成员在一个物理的地点才能很好的培育和升华。真实的情形是,电子空间与物理空间各有所长、互相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生存、生活环境。
网络形成之初,不过是一个机房内、一个工作单位内的几台或多台计算机互联而形成的,仅是物理空间的补充。所以在这个小小的电子空间中,适应物理空间的传统道德规范是基本适用且够用的。
如果说早期的局域网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社会的基础、传统道德还基本适用并够用的话,那么,以全球性的、开放性的、全方位的因特网为基础的“网络社会”,则正在动摇传统社会道德基础。确实,由于社会生活基础、人们交往和活动方式发生了实质的变化,特别是人们的生活内容以及变革中的利益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感、价值取向难免发生系统的改变,并产生出一些新的道德需求。localhosT为了适应“网络社会”这一全新的电子空间,过去制定的一些零散的不成体系的网络道德规约变得不够或过时了,因而需要在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尝试制定比较系统的维护电子空间秩序、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要求的新道德规范体系,使人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新社会要求的范围之内。
所以,“网络社会”需要新型的道德规范体系,但这并不是简单地抛弃传统道德,而是在扬弃传统道德的基础上,进行艰苦地改造与创新。
二、网络社会所面临的新问题
科学技术革命是历史进步的火车头。任何一种革命性的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将比其他力量更大地推动社会道德的进步。同样,“网络社会”也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难得的机遇。
然而,历史证明,“技术是一柄锐利的双刃剑”。这一信息化浪潮也可能造成某些负面的、消极影响,甚至导致伦理危机。这里仅仅列举一些比较典型的现象。
1.诚信间题
在实现社会中诚信是提倡最多的问题,到了网络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为人对网络的依赖关系所取代,“在家办公”、网上学校、电子商场、电子银行等的出现,从而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机会将大为减少,这种缺少人与人对面的约束,诚信问题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就拿网上购物来说,网上购物本来是件好事,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购买自己喜爱的东西,但是有时却事与愿违,有的人利用网络进行欺骗。笔者的一个朋友,在网上看到一款很好的手机,还带130万像素的摄像头,网上的价格仅是300元,所以就把钱打了过去,手机寄来一看,原来是日本的手机,在国内不能使用;还有更甚的,打着网络购物的旗号,干着骗人的勾当,消费者把钱打去后,就是不见“物”回来。
2.文明间题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面对面说话,或打电话,或写信,总会顾及对方,而使用一些文明礼貌的语言,而在网络上给你聊天的人,你却不知道他是“阿猫还是阿狗”。那么在发贴子、灌水时又会怎样呢?笔者曾问学生在网上是否说过脏话?回答是讲过。问他们为什么讲脏话?回答说,在网上,反正没有人知道你是谁,说脏话、骂人可以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
3.不公平的问题
尽管网络建设的“全民原则”是首要的基本的原则,但在组织实施中要达到人人利用信息资源的平等化,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仅仅随着技术进步就能实现的事。如果不能做到信息网络的平民化、全民化、普及化,今后建成的因特网联结的仅仅只是一些大城市、大公司及政府机构,在线的仅仅只是一些有钱人,那么它难免不会造成人们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平等,加大信息贫富差距,并且可能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如果信息或交流信息的能力被垄断,甚至将信息高速公路变成“信息高速私路”,那么对“信息边远地区”、对穷人将是极不公平的。
4.网络资源问题
网上发布信息的行为的影响是社会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国际性的,因此,如果一个人在网上喋喋不休,那就是在浪费网络资源,浪费他人的时间。特别是由于诸如虚假信息、不负责任信息和无聊信息的传播,网上漫骂与人身攻击等现象的出现,通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此外,“全球信息共享”是网络建设的目标,可有人把“信息共享”极端化,如盗用他人域名、侵犯知识产权等;反之,也有些公司被过分膨胀的商业利益所驱动,它们对信息产权的“保护”、垄断达到了妨碍正常交流的地步。
5.个人隐私问题 由于利用网络收集信息的便利性和强大能力,网络上的个人生活在技术上极可能成为“磁盘为文件所记录的生活”,它可能细致到令人恐怖的程度。如果这些信息泄露出去或不能被正确地使用,个人隐私权将受到极大的侵害。当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权,可以立法规定网络上的个人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泄露,也可以普及加密技术等,可是这样一来,个人隐私与社会安全就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磁盘所记录的个人生活应该完全保密;另一方面,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他的网上行为应该记录下来,以供人们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监督,甚至用作执法的证据,以保障社会的安全。
6.非商业企业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为迅速的产业之一。但是,在因特网上,非商业网络与商业性网络是联结在一起的,对网络的商业性使用,将导致对学术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大量占用。对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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