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税额转出)1 453
方案三平销返利应交增值税1 453元,应交所得税2 136.75
元,两税合计3 589.75元。方案三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其比方案一多交1 453(3 589.75-2 136.75)元税。方案三比方案二的税务成本高出714.75(3 589.75-2 875)元,可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物平销返利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税务成本要高。
二、对商业企业平销返利形式的筹划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形式包括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返利又分为供应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方式。如果商业企业只能采取平销返利购入,平销返利的形式也会影响企业的税务成本。
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实物形式的平销返利购进,以达到能降低税务成本或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2:商业企业c为一般纳税人。7月份,c企业以平销返利形式销售d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20万元,返利总额为
20 000元,产品当月全部售出。以下分三种情况进行筹划。
方案一:若c企业按销售额的10%取得20 000元的现金返利。
该方案属于平销返利。c企业返利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7 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 906
方案一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 906元,所得税为4 273.5
[(20 000-2 906)×25%]元,两税合计7 179.5元。
方案二:供应方d以20 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一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0,应交的所得税为4 273.5[(20 000/(1+17%)×25%]元。两税合计4 273.5元。方案二比方案一降低了2 096(7 179.5-4273.5)元税务成本。
方案三:供应方d以20 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三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 906 [20 000/(1+17%)×17%]元,应交的所得税为4 273.5 [(20 000-2 906)×25%]元,两税合计为7 179.5元,应交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和与方案一相同。
以上三个方案相比较, 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行为税务成本最低,是最佳的筹划方式。方案一和方案三本期应交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相同。但是,方案三中取得的实物返利在以后的流转中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降低以后期间的税收负担。
三、对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环节的纳税筹划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环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货物销售完毕后返利,另一种是在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返利的环节不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一样。在货物销售完毕后返利,返利扣除进项税转出部分后,余额全部冲减企业销售成本,从而增加了会计利润和所得税。如果在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因为购进商品未全部销售,未销售部分商品对应的返利不能冲减销售成本,待以后销售商品时再冲减销售成本,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以起到延迟纳税的作用。
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尽可能采取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的形式,以达到合法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4:某商业企业m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以平销返利购入商品20 000件,每件成本10元,合计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供应方按价税合计的10%进行现金返利。
方案一:双方协议,采取购入商品销售完毕后返利的形式。m企业2008年度购入商品全部销售,按约获得返利。
方案一中,m企业2008年平销返利转出进项税额3 400元[234 000×10%÷(1+17%)×17%],冲减销售成本20 000元(234 000×10%-3 400),因冲减销售成本计征的所得税为5 000元(20 000×25%),流转税和所得税合计8 400元。
方案二:双方协议,采取购入商品销售完毕前返利的形式。m企业2008年只销售了购入商品的90%。
方案二中,m企业2008年应转出进项税3 400元,冲减成本18 000[234 000×10%÷(1+17%)×90%]元,因冲减成本计征的所得税为4 500元(18 000×25%),流转税和所得税合计7 900元,比方案一节省500(8 400-7 900)元。剩下的
2 000元返利在以后年度销售商品时再冲减销售成本,计算缴纳所得税。方案二采取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使m企业本年度的税务成本减少了,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
四、对其他纳税人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
《通知》只对作为商业性一般纳税人的平销返利作出了规定,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如生产性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平销返利未作规定。笔者认为,对其他纳税人存在的平销行为可参照一般纳税人处理。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对平销返利计算的增值税不作为进项税额的转出,直接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缴纳;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对其他纳税人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可参照商业性一般纳税人平销返利纳税筹划的内容和形式,从企业整体税负出发进行考虑。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四版)[m].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9
[2] 盖地.税务筹划(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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