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经济效益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是义利关系。本文通过对近代具有代表性的实业家的义利观的考察,揭示其尚义兴利的经济伦理思想,及其对中国近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总体上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实业家的出身来源有三种:一种是封疆大吏,如张之洞、左宗棠等;一种为由儒及第为官后又转为从商者,如张誊、渠本翘等;一种为少年时熟读经书,青年时期留学归来的知识分子,如范旭东、穆藕初等。虽说他们在开始从商时的身份不一,但都直接参与了西学东渐的社会实践,既受西方文化影响又接受了儒家传统伦理的熏陶,其经济伦理理想可以概括为两个命题,即“尚义”与“兴利”。
作为第一原理的尚义论,具体来说表述了这样一种义利观:将义利取义作为道德行为和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尺。首先以早期实业家郑观应为例,他对西方思想学了很多,但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关于去“私利”存“道义”的重要性,认识非常深刻。作为主要培养商人的招商局公学的董事,他在一次开学典礼的演讲中,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称为“本原正大之学”,如果忽略了“本原正大之学”,就会走上“只重权利,昧于道德”之途径。他在《救时揭要》中,也一再强调“治此心”以救世,“此心不治而可以自立于人世者,未之有也”。与此类似,实业家左宗棠认为:“天理”是人生下来便具备的本性之善,是“当然之则”的伦理道德准则。面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的趋向实利的世风,左宗棠一再倡明合宜于“天理”的“义”的重要性,再三主张灭利取义。而对于那些“绚私灭公,适己自便”的“小人儒者”,以及为求利而导致“以其廉耻易之”的社会现象,则十分厌恶。LoCALHOsT
再如张之洞与张誊,同为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涌现的实业家,他们不仅有过渡时期的转型特质,又有坚守传统伦理的近代追求。张之洞是进士出身,张警则是晚清状元,这种科举及第的经历,证明张之洞、张誊亦是儒者,儒家传统的义利取义的伦理思想同样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根本。张之洞身膺疆吏重任,于职守兢兢业业,先后倾全力于中国近代机器企业家范旭东更是敢于与外帝国主义争利,成功地使制碱技术领先于世界,面对日本产品的倾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产品打人日本市场,从而使企业获得较好的收益而能持续发展。类似的企业家许多,如近代民营企业家荣德生、周学熙、刘鸿生、吴蕴初等,在面临外帝国主义向中国市场大量倾销的情况下,敢于与外商争利权,克服困难进行集团化经营,以通过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增强竞争优势,使中国的民族工业免于被外资吞并,虽说因各种原因这些企业集团在民国时期由盛而衰,但无可否认,企业集团的发展有效地遏制了外国资本在华的垄断趋势。
从近代实业家群体构成来分析,作为亦官亦商的封疆大吏,如张之洞、左宗棠等人,他们还不能称之为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家,只是封建营垒中颇具改革和创新精神的官员,外在“官”的招牌大于内在“商”的气质,在他们的价值观中,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主要服从于巩固清廷朝纲,尚停留在当下“自强”、“求富”的政治实践需要的层面,并把工业活动视作获得更大政治成功的工具。第二部分亦绅亦商的特殊商人,如张春、周学熙、刘鸿生等人。他们在时代潮流的荡激下,既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绅士,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工商资本家,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具有相对统一、明确的经济和政治特征:既从事工商实业活动,又同时享有传统功名和职衔,这一部分实业家可以视为新旧时代之间的一种过渡社会阶层。当然,就“绅商”本身而言,内在的“商”的气质已大于外在的“绅”的招牌,虽说绅、商特性兼具,但其总的发展趋势是由传统社会之“绅”向近代社会之“商”进化,以商的身份为指归。第三部分是现代意义上的工商资本家,如荣德生、范旭东、穆藕初等人,他们经营的企业是私人资本企业,具有明确的企业经济效益目标。无论是哪一部分,从近代企业的儒家伦理特征与近代实业家的儒商特征中,如上所述,在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对义利统一的不懈追求深深根植于他们的伦理思想中。
然而,必须指出,近代实业家毕竟同为浸润着儒学思想的群体,“儒家重义轻利的思维模式促使他们在义利之间、经济与道德之间采取非理性的选择”,在企业管理思想中所显示的义利并举的价值理性,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深刻的内在矛盾。总体上说他们大多是为了实现实业救国的理想而投资办厂,在接受西学的同时,在本质上又是信奉儒家文化传统,因而,从对发展企业、发展资本主义的总体价值看法而言,他们的共同特征是,既向往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带来的繁荣昌盛,又担心求利的工业生产文明会带来民风不古的堕落。为了消饵利益驱动带来的非善的可能,他们积极寻求实现既能给中国人带来西方的先进与富裕,又能够保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价值模式。这种儒家心态与现代追求的矛盾纠葛,决定了近代实业家对义利统一的追求带有中世纪重义轻利的倾向,反映在企业管理实践中,体现一种半封建的时代特征,企业管理存在着非经济因素驾驭经济运动的缺陷,即出现诸多违反科学管理原则与客观经济规律的弊端。
左宗棠、张之洞等作为封建大吏,当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统治集团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其义利兼顾的价值理想便转变为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观来指导企业的伦理实践。左氏经营的福州船政局即是显例,他作为一名官僚知识分子,处在当时固有的封建体制中,不自觉地使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受制于官,企业的原材料供应、资源分配、产品生产与销售都无法按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来考虑,企业的产品往往在没有进人流通领域以前就由官吏调拨,甚至无偿的为政府服务。“这种忽视成本控制而以个人意志来管理企业的行为,显然与资本主义发展要求背道而驰。”此外,他所创建的洋务企业大都机构臃肿,滥用私人、贪污中饱等现象普遍存在。福州船政局创建之初,官僚行政机构便冗繁庞大,“委派员绅增至百余”。此后,“滥收滥委”现象愈演愈烈,致使船政局“弊窦丛生,虚糜甚巨”。兰州织呢局也不例外。同样,张之洞受“中体西用”思想以及知识构成的局限,虽说为官清廉,不营私利,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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