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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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归集并分配。其分配方法如下:
1)、台班分配法。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它适用于单机核算情形。
2)、预算分配法。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它适用于不便计算台班的机械使用费。
3)、作业量分配法。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诸如,以吨公里计算汽车费用。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5、间接费用的核算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以人工费为基础将全部费用在不同类别的工程以及对外销售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各类工程成本和产品的费用再分配到本类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七、工程成本的计算企业应在期末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工序,折合成已完部分分项工[1] [2] 下一页 转贴于 简历中国论文中心 http://oa.jl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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