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现代广告代理制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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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广告代理制,是指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创作,广告媒体选择,广告预算,广告实施和监督,广告宣传反馈等总体策划、全面服务代理业务。推选现代广告代理制,能提高广告宣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广告的设计、制作水平,提高广告队伍的素质;能适应大中型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需要,与国际广告市场接轨,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更大地发挥广告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15年来广告业的复兴情况,虽然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广告业的运作仍然不顺畅,没有建立起规范性动作机制,广告代理制度发展缓慢,同广告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要实行现代广告代理制,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适当干预推选广告代理制,保护这类广告业务运作顺畅和广告宣传质量。当前,要克服两种极端做法;一是主张由政府硬性规定,一是经济广告(除分类广告外)均需通过广告公司代理,媒介不直接承揽广告,广告主不能趋向媒介投放广告,二是主张随其自然,认为国际上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广告代理是自然形成的,我国也必须循此自然的路子,不必由政府干预。我国正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的广告业也不能离开政府的干预而自然发展,特别是当前我国广告业面临着“复关”的国际广告业的严峻挑战,政府必须从全国的总战略决策出发,认真确定广告业的政策方针;根据我国广告业的现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及时地、积极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推行并保障现代广告代理制的实施,促使我国广告业迅速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如果能在广告业成长初期,由一些行政管理部门有意识地扶持一些企业,做出一些典范样板,对广告业发展有利。
第二,在具体工作中支持、扶植现代广告代理制,适当提高这类代理业务的广告代理费。凡属现代广告代理的业务,媒介单位要创造条件,优先提供广告版面或时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现代广告代理的业务由媒介单位根据广告公司与广告主签订的代理合同和广告实施计划进行确认,由媒介单位付给广告代理公司广告发布费作为代理费,并接受广告管理机构的的监督;非现代广告代理的(简单代理)仍按10%不变;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媒介广告发布价格要明码标价、一视同仁,广告费折扣、升降价、优惠价向社会公开,媒介广告部、媒介广告公司和非媒介广告公司执行统一价格,接受工商、物价管理机关监督。广告公司的广告经营范围均不作限制,只要是经媒介广告部确认的现代广告代理业务,无论是那一广告经营者都给予支持和保护。 第三,发挥广告公司的优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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