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从何而来——中国经济现状与趋势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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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P.249。 [13] 《中国统计年鉴1995》,P.577。 [14] 《中国统计年鉴1995》,P.403。 [15] 《中国统计年鉴1995》,P.368。 [16]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家计调查在全国城镇居民中作了大样本随机抽样(三万多户),样本中国有部门、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合资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的比重和收入数据有比较可靠的代表性。可以根据人均收入里国有部门职工的收入来推断城镇居民工作收入里国有部门员工收入的比重。这里使用的具体算法是,从人均全部收入中排除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特别收入,再把“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收入、其他劳动收入”按照国有、城镇集体员工工资收入的比例分摊给国有、集体部门,就可以算出在城镇居民工作收入当中国有部门员工收入的比重。根据1992年、1994年城镇家计调查数据计算,这两年国有部门员工工作收入占城镇居民工作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和84.9%。 [17] 见《中国改革报》1995年9月15日。“资产净损失和资产挂帐”是指企业帐面资产中的虚假不实部分。 [18]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见《1995年经济绿皮书》。 [19] 过去中国学者经常低估城乡收入差距,因为他们分析这一差距时,只计算城市居民的货币收入,而忽略这些居民在社会主义福利制度下所享有的非货币福利,如公家配给的低廉住宅、公费医疗、政府及工作单位低价或无偿提供的消费品与服务等。只有把城市居民的这些非货币福利考虑在内,才不会低估真实的城乡收入差距。 [20] 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课题组的这项研究把城市居民的非货币福利计算到收入中去,又分别排除了各年城乡物价的影响,对改革以来的城乡收入差距作出了比较准确的描述。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经济研究》1994年第12期。 [21]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住房补贴、部分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政府用于维持城市低价消费品与服务的物价补贴。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课题组的文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见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各种物价总指数”表和“居民消费水平及其指数”表。 [22] 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1994—1995:农民收入又如何?”,《人民日报》1995年5月29日。 [23] 顾兆农,“农村为何成了价格‘高原’——物价形势评析”,《人民日报》1995年8月23日。 [24]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农民的消费品购买额指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 [25]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余额和年增加额”表。 [26]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表。 [27] 原载《经济日报》,《中国改革报》1997年8月15日转载。 [28] 何清涟:《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美]《当代中国研究》2000年第3期。 [ << 上一页 [31] [32] [33] [3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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