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 |
|
|
,经济全球化是一股挡不住的世界潮流,按国际通行做法处理经济问题也将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在这种形势下,司法改革的目标也应当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使中国的司法制度逐步与世界接轨。在日益高涨的司法改革浪潮面前,党委政法委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是很值得研究的。有人在评论人大开展个案监督工作时有这样的担心:“目前人大在并没有把现有监督方式激活、用足的情况下,又去创造新的监督方式,这就好比一个管道被堵塞,我们不去疏通它,而是又去铺设一个,再堵塞,就再铺设。如果我们采用这样一种思路处理问题,就等于永无解药。”“个案监督错了怎么办?谁也不能保证个案监督就无懈可击。”其实上述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四川夹江打假案”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同样道理,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正面临相同的问题。 为了规范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国家专门颁布了三大诉讼法,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否则就是违法。但是,我国政党活动、政府活动和人大活动很少有程序方面的规范,即使有,也远没有象诉讼法那样执行严格。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党委政法委应当是司法改革的领导者、支持者和参与者,而决不能成为司法改革的阻碍力量。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必须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才有可能不出偏差。马克思说过,法官只服从法律,不服从命令。这是很有哲理的,也是站得极高的。虽然,我们目前还无法完全做到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但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也好,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也好,都应从这样的高度去认识和构筑。笔者认为,目前,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应当是既加强党内监督,又确保不随意干预办案,促进司法公正。而重点应当是督办和协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查处司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委政法委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唐律内容疏而不漏的质疑 下一个论文: 论唐后对唐律的变革
|
|
|
看了《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的网友还看了:
[今日更新]社区党委给党员慰问信 [今日更新]党委、政府八一建军节贺词 [今日更新]镇党委书记在庆祝建党91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今日更新]2012党委书记庆祝七一建党节讲话稿 [今日更新]江边乡党委学习文建明工作法汇报材料 [今日更新]区党委领导六一儿童节讲话稿 [今日更新]矿党委创先争优交流稿 [今日更新]年终学校党委工作报告 [今日更新]年度税务机关党委建设工作报告 [今日更新]2011乡党委副书记竞岗精彩演讲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