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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质押货款热的“冷”思考基于“展业通”样本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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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质押货款热的“冷”思考基于“展业通”样本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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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真正的竞争实力。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类型,可作为质押物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这在理论和立法上都不存在问题。但由于其价值不稳定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及过高的交易成本,使得实践中企业及个人制造虚假信息几乎不受约束,通过制造虚假信息所获利益远高于其所受惩罚之成本,产生“制假造假”激励。此时,政府就应履行其职责,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消除虚假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知识产权交易活跃起来。 四、结语 知识产权的特性决定了大多数知识产权都不适合作为质押标的,即使有,也只能是个案的,不可能简单照搬、全面铺开。实践证明,在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押融资上,世界范围内都很少开展。以美国针对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融资业务最为成功的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为例,知识产权质押也只是其整个投资策略中的一个降低投资风险的工具,真正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展微乎其微。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高风险无法消除,发达国家金融机构都主要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授权他人产生的预期许可费进行质押,这一形式可归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这是因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是已经达成交易的现实收益,具有更稳定的担保价值。 2008年,中国政府高瞻远瞩,将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但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不到30年时间,需要倍加爱护。要保障它的正确实施,就应认清其本质:知识产权制度说到底是市场经营主体在不断博弈中自发形成的竞争规则。同理,只有经营者基于自身需求,将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工具,才可能建立起健康合理的融资体系。loCalHoSt也就是说,只要有利可图,市场自身会形成和选择达成交易的途径和方法。作为监管者的政府应当保障市场的公平有序和信息的真实及时,而不能越厨代庖、揠苗助长,否则只会收获负面结果,走向制度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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