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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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造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这建设“和谐平安石城”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建设和谐平安石城”的重大意义、有效措施、经验典型、特色亮点等,发动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努力要全社会形成气势足、气氛浓的宣传声势,营造出“你我携手,共创和谐平安石城”的社会氛围。 5、抓住重点。建设活动丰富多彩,涉及面广,要紧紧抓住和谐平安,典型推动、主攻落实、力求创新等到关键五环节,精心谋划,有所作为。同时,创建活动要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与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整体效果。 6、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督查工作,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工作绩效、经验特色等方面展开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单位及其领导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被动落后的要实行黄牌警告、重点帮扶、督促整改;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恶性刑事案、重大灾害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7、注重实效。“和谐平安石城”创建活动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产义和形象工程。要在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追求良性互动、提升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上下功夫。要周密实行达标考核,严格按“达标标准”考核验收,全力把这项打基础、管长远、造福百姓的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1、石城县“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领导小组 2、 和谐平安有关标准 3、县“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主题词:综治“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 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 005年4月28日印发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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