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机关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群众工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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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方法千变万化,不可能有固定的模式,但是,这并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下面介绍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应付技巧,只要灵活娴熟的掌握,定能挥洒自如,如虎添翼,获益良多。
(一)当群众遇到某种伤害报案时
一般来说,群众受到某种伤害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公安机关,他不管你是份内还是份外,总觉得公安局是说理、论理的地方,是为好人撑腰的地方。遇到这种情况,你首先要热情接待,无论事情该不该你管。倒一杯水,请对方坐下,问清原委,如果是归你分管的范围,一定要详细询问,做好记录。如果不属你分管,千万不能拒绝接待或一推了之,要耐心听对方的陈述,然后告知对方应该怎么办。方便的话亲自领他找具体分管的同事,定会倍增对方对你的感激之情。
(二)当群众由于误会而起哄、围攻、殴打民警时
也许你和同事或多或少地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你执行职务的时候,有人总是硬碰硬。群众越是起哄,你就越是坚持;群众越是要围攻,你却非要处理;群众敢殴打我,我就敢掏枪。其实,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十分明智的。
通常情况下,导致群众起哄、围攻、殴打民警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警察没有认真地做好解释工作,群众不理解,有误会;二是问题的处理结果群众认为不公平、不满意;三是警察本人行为不检点,态度生硬,说话难听,群众有反感;四是有人故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五是地方保护主义或家族保护主义作祟。
明白了上述五个原因,处理起来也就不太犯难了。如果你在执行职务时,有人故意挑衅或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时,你一定要头脑清醒,克制感情。localHosT要讲明情况,宣传法律,以情动人,因势利导,争取群众的同情和支持。必要的时候,可以等围观的群众散尽后再行处理。实践证明,这种片刻的冷处理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不失为一种上乘之策;遇到群众围攻时,处理起来就要比前一种情况要困难很多。除了要保持冷静之外,要反省自己的工作方法是否有失偏颇,是否由于自己态度生硬、乱加训斥,导致了矛盾激化。如果属于上述错误,要勇于承认错误,主动向群众道歉,以求谅解。只要心平气和,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遭遇群众殴打的情况多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民警本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激怒了群众,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亲友保护主义。遇到这些情况,一方面对群众的激动情绪表示同情和理解,另一方面讲清楚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殴打民警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果对方在多次劝说仍然无效的情况下继续殴打民警,这时候你要做的只能是一、保护好武器;二、不要还手;三、必要时鸣枪警告;四、及时向外围的同事报告,请求解围。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处理群众围攻、殴打民警的事件中,采取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事后不做任何处理,无形中助长了歪风邪气,伤害了民警的感情,这是不足取的,但又是现在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安机关领导所采取的最常见的处理此事的方法。
(三)遇到国家公务、军警人员违法违纪时
在你执行职务当中,如果遇到国家公务人员或军警人员违法违纪时,要心平气和地进行批评教育:“您是党的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应当自觉遵纪守法,现在,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希望您能进行自我批评,写出检查,接受处罚。”
(四)办案中遇有群众说情送礼时
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要了、拿了、收了就要栽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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