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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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车辆为农户代运代销。 五、微利经营,适当积累。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以服务为宗旨,追求的是产业整体效益,不以盈利为目的。虽然也收取服务费和管理费,但费率很低,而且所得收益除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外,按一定的比例实行盈余返还或股金分红。 集体与农民合作的灵活机制,可以增强集体经济的生机和活力。在选择项目时农民参与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他们认为有利可图时才愿意投资。避免了因个别领导拍脑袋上项目而造成失误。 集体农民携手合作,可以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聚合效应。一是解决了合作各方投资不足的难题。“集体搭台”所需资金不多,只要想办法能够筹得到。“农民唱戏”也容易唱得起来,由于基础设施由村集体提供,被用土地的承包者以土使用权入股,农民只要自筹少量资金就可以迅速起步。二是促进了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农民办个体、私营企业头痛的是征地难、办手续难,而村集体出面解决这些问题就容易得多。生产经营管理是集体办企业最头痛的问题,而由农民自主经营,不需要集体操心,因而互补。三是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合作社将一家一户分散的同类产业或产品集中起来,联合发展,不仅节约投资成本和管理成本,而且能尽快形成规模,提高知名度,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围绕服务办实体,可以实现农民致富与集体增收同时并举。专业社就是中介报务组织,目的是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等系列服务,努力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或办不了的事情,在服务农民的同时增加集体收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促进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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