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关于开展2007年上半年平安建设和综治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福州市旅游局安全责任状,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我局根据《二OO七年罗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安全工作指标,加强检查,常抓不懈,实现了游客发生恶性事故为零的责任控制指标,现将2007年上半年平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为此我局调整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一把手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安全工作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与宣传
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对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平安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规范教育,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安全自觉性。
三、严格落实措施
1、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于今年4月5日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制定了本部门综治和平安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内容,分析当前旅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隐患限令定期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严格要求旅游企业对各类安全事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2、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年初,我局与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强化旅游企业法人的综治平安和安全意识;今年5月29日根据市旅游局文件精神(榕旅综[2007]52号),我局对畲家山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景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4月份召开“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各旅游企业做好全面自查工作;4月底对各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五一黄金周”旅游“零事故”。
3、做好旅游景区(点)综治平安和安全防范工作,使景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与旅游景区的乡镇积极配合,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在景区的重点安全部位设立告示牌,配备维持秩序的保卫人员,并结合消防专项的整治,强化景区内的森林防火管理和旅游基础设施的防火措施,杜绝景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山洪、水患保持高度警惕,防止重大恶性洪灾及塌方事故发生;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车辆、游船、漂流艇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及早消除隐患,严禁旅游车辆、游船、漂流艇带病运行,督促旅行社、景区做好旅游保险,防范于未然,按规定为游客进行投保,切实保障游客的利益。
4、加强机关内保工作。年初局务会议指定周端荣同志负责内保工作,全体干部共同参与“创安”活动,单位挤出资金购置了保险柜和铁皮文件柜,配置了灭火器材,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创安防范措施。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五一黄金周”实行全员值班制。上半年我局无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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