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读者权利的现实与实现 |
|
|
p; 书馆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主观上是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但在客观上往往限制了读者的自由,使其服务大打折扣。如图书馆规定的开闭馆时问 ,往往与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时间相冲突:严格的罚没款制度既没有法律依据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名 目繁多的收费制度限制了读者的自由。 3_3 读者平等原则上的侵害性 读者在图书馆冈身份、地位、职称等原因得到不同的待遇。如针对特定的读者设立特定的阅览室、特定的书库,其余“闲杂人员”不得入内;不同的读者在借阅图书的数量上 、时间上有不同的标准;一些“重量”级 的读者享受专人服务,图书馆所有的空问、设备对其“不设防”并免费使用。一般普通读者必须在图书馆指定的区域活动,不得越“雷池”半步,并有偿使用图书馆的一些设备。 3.4 读者知情权、监督权的虚拟性 图书馆的工作打算、购书计划、部门设置、藏书特色,读者毫不知情;图书馆评估、馆员评价,读者没有发言权:对图书馆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没有地方申诉 。在知情权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监督权更无从谈起 。 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读者权利问题的存在有其复杂原 因.但主要有以下几点: 4.1 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图书馆法 。国家只是针对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颁布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只是针对某一类 图书馆 ,缺乏普遍的指导意义,又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读者的权利在法律上得不到保证。 4.2 图书馆不够重视 图书馆同读者相比较 ,读者明显处于从属的弱势地位,这种地位决定 了他的受支配性和被忽视性。图书馆只向它的上级部门或拨款单位负责。读者对图书馆没有发言权。即使有也是“人微言轻”.不被重视。图书馆多少有点“店大欺客”之嫌。 4.3 读者的维权意识不强 由于读者权利得不到法律的确认,读者长期以来养成 了到图书馆接受被动服务。在我国图书馆又属于“稀缺资源”,“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对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和提供的服务只有接受,而没有申诉的权利和场所。长此以往淡化了读者的维权思想,消磨了读者的权利意识上一页 [1] [2] |
|
|
|
上一个论文: 图书馆理论研究的特点及趋势 下一个论文: 中外合资企业的跨文化冲突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