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中的反垄断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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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 反垄断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论文摘要: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和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竞争机制有效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却存在滥用知识产权行为。为此,应使反垄断法的原则在适用于一般财产权的同时,也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 知识产权制度和反垄断法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 经济 发展 上是一致的,但作为私权利的知识产权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的反垄断法之间却存在一定的冲突,因为知识产权的滥用,会阻碍公平竞争。对此,在反垄断法中有必要增加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管制。在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反垄断法》的今天,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反垄断法》的出台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 四、结束语 我们知道,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其正当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领域。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的行使(滥用)知识产权来非法限制竞争。一方面,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法律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的例外或者豁免行为;另一方面,法律又专门规定某些应予禁止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竞争行为,同时将其纳人反垄断法中加以规制。一些国家或地区还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专门性规范。因此,如果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旦超出了合理与正当的界限,同样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笔者认为,研究这些问题有利于我国制定反垄断法以及为实践作 参考 依据。为此,应在《反垄断法》中设置专门的条款,既明确将行使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为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做出规定,又明确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或限制竞争做出规定,从而起到对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双重保护作用,以有利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增强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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