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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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页。 [3]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 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143页。 [4]崔建远:《解除权问题的疑问与释答》,载《 政治 与法律》2005年第3期。 [5]沈宗灵:《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99页。 [6]博登海默:《法 理学 法律 哲学 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16页。 [7]屈茂辉:《类推适用的私法价值与司法运用》,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8]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5年版,第144, 145页。 [9]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57页。 [10]易民胜、林森才:《合同解除权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载《2003年第三届中国律师 论坛 论文 集》(实务卷),第13页。 [11]李先波:《英美合同解除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7页。 [12]李先波:《英美合同解除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8页。 [13]赖秋蓉、卢胜乾:《对合同法中合理期限的理解与适用》,载《天府新论》2007年第1期。 [14]李康宁、王秀英:《合理期限——合同法立法泛用析论》,载《延安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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