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透视中国传统医药专利的限制性保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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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关键词: 中国 传统医药的国际化 专利技术的保护与限制 竞争利益平衡 安全战略 论文摘要:TRIPS协议把中国推到了放开传统医药保护限制和平衡本土 企业 利益的两难境地。然而,管理实践中,中国一直洛守着对传统医药专利的限制性保护原则。这一点,不仅体现在新修订的《专利法》中,包括提高专利门槛、扩大专利许可、防止滥用、懈怠使用等,而且贯穿在中国医药管理制度的细节和始终等。如何在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下,创建自主创新的传统医药强国,是中国传统医药界和知识产权法学界共同关注的 发展 问题。可以预见,中国的医药专利的限制性规定理应越来越少,应该在传统医药专利保护与限制的动态平衡行为中,通过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的不断完善,持久性地维护中国在传统医药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及医药专利技术进出口方面的重大利益。 深究传统医药专利保护制度在中国合理性的意义已经不大,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承认医药专利保护的必要性,包括中国。中国医药市场对专利制度已经予以了初步接受,尤其是在乌拉圭回合达成TRIPS后,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保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现有医药相关 法律 制度的规定,尚趋于保守,限制性条件颇多。中国如何在公平合理的国际竞争环境下,创建传统医药强国,不但是中国国内传统医药界和知识产权界的研究任务,更是世界同仁共同关注的时代议题。 众所周知,美国为了保护本土医药企业的自主利益,专门成立了一个药品制造协会,其雇员I/3都是律师,一旦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协会便代表企业出面打官司。现在,中国国内6 000多家传统医药企业没有一个自立性的民间组织来提供必要的商业技术信息和法律帮助。从这一点来说,中国已经出台的《专利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国家医药管理局专利管理办法》、《传统医药专利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传统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现行规定,的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或细化。 1中国新《专利法》中对医药的限制性保护 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对医药专利予以保护的同时,提高了专利授予的门槛,扩大了专利强制许可的可能胜,对专利权滥用首次提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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