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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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制度创新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进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原则;制度变迁;制度创新 课题项目:2009年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09079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一、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 合作社制度是指包括体现合作社性质、宗旨、目的、价值的合作社原则以及合作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内的规则体系。研究农业合作组织制度创新应以研究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为切入点。 (一)合作社的历史发展。合作社在各国的发展进程虽不尽相同,但就世界范围内,以合作社原则发展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等因素为主线,可分为五个阶段: 史前期:1844年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诞生前。该阶段的合作社从今天所研究的合作社制度内涵角度讲都不具有典型性,可称为史前期。 初创期:从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产生至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创建。该阶段合作社大量涌现,消费、生产、信用、农业合作社在这一时期均已形成。各国有关合作社的最初立法基本完成。 发展期:从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成立加强了各国合作社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各国政府也开始更为积极地扶持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立法大多从综合性合作社法转向了各类专业合作社法。 成熟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20世纪七十年代。这一阶段,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大规模地开展了合作社运动,合作社原则经过多次修改有了大的发展和完善。各国根据本国特点创建了各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的合作社。 创新期:从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这一时期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动,既对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挑战,又为其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条件。发展了合作社若干原则的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就诞生在这一时期,它是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典型代表。 上述简单回顾表明:我们虽在理论上可以把合作社发展的第五阶段称为创新期,但事实上在合作社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实现着创新。创新[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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