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民法律文化与公民参与行政 |
|
|
[关键词]公民;公民文化;公民法律文化;参与行政 [摘要]公民参与行政,一般是指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管理的活动与行为,公民法律文化是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法律文化基础。这里的公民,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身份、国籍,而是指与公民社会相适应的具有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公共事务等实践品德的好公民。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推进行政民主、促进参与行政建设、提高公民参与行政的意识,不可能从传统法律文化汲取力量;必须注重公民法律文化的培育与发展,这既是公民参与行政的文化基础,也是推进我国参与行政建设的必然之举。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公民参与行政,一般是指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管理的活动与行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民有序行政参与,是“以人为本”、“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我国推进行政民主、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与基本动力。但公民参与行政,首先公民必须具有参与行政的意识,这种意识与一个国家的公民法律文化的发展水平有关。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提高公民参与行政的意识,必须注重公民法律文化的培育与发展,公民法律文化是公民参与行政的文化基础。 一、公民与公民法律文化 在现代社会,“公民”一词具有三层含义,首先,“公民”表征一种资格或身份,是指有“执干戈以卫社樱”的义务。这是公民最古老的一层含义,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已经有之,但那时的“公民”只限于少数有产人士与统治阶级,奴隶、被释放的奴隶和外邦人没有公民权,城邦内的自由民、平民也受到严格的财产限制,即使自由民有了公民权也难以行使。但资格或身份意义上的“公民”概念在近代社会仍具有重要意义,美国农奴制度废除的曲折历史就展现了作为资格或身份意义的“公民”涵义之于人的政治尊重的重要价值。近代以来,“公民”概念开始附加了第二层涵义,即国籍意义上的公民资格。国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论公共政策与公民参与:价值、困境与对策 下一个论文: 2011年真诚喜悦型新年祝福短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