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XX市城区农贸市场分级管理制度 |
|
|
为促进XX城区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09〕118号),特制定XX城区农贸市场分级管理制度。 一、属地管理。各区人民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把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发展同规划、同建设、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办;负责做好辖区内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除市直单位及东风公司所属市场外)开办的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负责将具体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街办和社区,并抓好检查督办落实;负责所属街办、社区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抓好门前"三包"和日常卫生保洁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直有关部门及东风公司所属农贸市场的经常性管理,重点做好周边环境治理。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二、归口管理。市直单位和东风公司开办的农贸市场,主管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监管,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配合;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分管;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并监督市场业主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业主管理。市场开办业主是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市场建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抓好农贸市场房屋、摊台、通道等设施的维修改造,对市场内经营的农副产品按种类划行归市,商品堆放整齐,保持场内清洁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并落实市场内治安、消防、交易秩序和环境卫生、商品质量安全等日常管理制度。 四、部门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依法治理。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城区农贸市场的经营合法有序、文明卫生。 附:XX城区农贸市场分级管理责任表 XX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会商会审制度 为了加强XX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依据《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会商会审制度。 一、XX城区规划新建小区项目时,市规划局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XX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把关,安排配建农贸超市(农贸市场或蔬菜、肉食专卖店),并征求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与会商会审后方可办理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在项目规划审批文本上单列标明农贸超市(农贸市场)建设面[1] [2]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校社团活动及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下一个论文: 供电所创先争优活动述职报告范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