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谈科技立法的效益优先原则           
浅谈科技立法的效益优先原则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升,法律的阶级统治传统功能逐渐弱化,而现代法律的社会组织管理功能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功能逐渐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科技立法选择并确立科技效益优先的价值取向,是时代的要求和必然。本文拟对此进行必要的探究。
  关键词科技立法 科技效益 效益优先
  作者简介:王冬梅,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助教;曹大庆,山东青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随着近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日渐凸显,于是,科技立法的步伐逐渐加快。科技立法是以调整科技社会关系为对象的,其目的在于对科学技术工作实行法治,促进科技领域秩序的建立,最终实现科技发展的效益最大化。“效益既应是立法的出发点,也应是它的归宿。”�豍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一、科技效益优先是科技立法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
  如果说,传统的法律价值取向将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最高追求,那么,现代科技的立法则更加注重对科技效益的追求,这是由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因为从科技的性质来看,科学技术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工具和中介手段,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物质手段,本质属性在于其工具性,本身不具有任何阶级性,所以,它最直接反映的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科技立法是通过直接调整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从而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任何法律都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科技立法也不例外。但科技立法所调整的是科技领域的社会关系,并且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进而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科技发展的关系。”�豎所以,科技的立法则应注重效益的立法追求。
  科技立法具有促进发展、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直接性,这是由其使命或任务决定的。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更确切地说,它是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器。经济分析法理学认为,任何法律现象都是以一定的经济关系为基础,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有其经济根源,利益需求构成了立法的内在根据,其它立法如此,科技立法也强化这一诉求。
  如果说一般的立法是通过对权利义务的设置对社会利益再调整,那么科技立法不仅具有这一功能,而且还具有通过促进效益来实现利益的直接性。这主要是因为科技立法不仅要执行确认和维护现存社会关系(科技社会关系)的职能,还要担负起促进科技发展的使命。所以说,一般立法是在“分配或调整”利益,而科技立法则更主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浅谈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问
    浅谈图片教学在历史学科中的
    浅谈如何提高学生的历史学习
    浅谈交通工程隧道通风系统选
    浅谈新闻传播的最佳效果
    浅谈我国会计研究现状
    浅谈近代政治哲学研究的转型
    浅谈会计电算化的舞弊与对策
    浅谈中国当代文学的思维方式
    浅谈修复管道泄漏在石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