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诊所式法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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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诊所式法律教育相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培养学生实践性法律技能、塑造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既是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又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既定目标,其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学教育改革;教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1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美国兴起了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模式,这便是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为法律诊所。它的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的临床诊断教学,在法 学院中开设一系列教授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通过一种涉及复杂多变的当事人、事实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把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起来”。这种教学方法的产生有 着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客观原因。由于一些著名法学院的学生不满意现有的课程设置,认为这些呆板、传统的课程设置无法让他们掌握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 力和素养,长期以往,法学毕业生实践能力的缺失现象越来越严重。在这一背景下,本着提高学生实际执业能力为目的的诊所式法学教育产生了。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实现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突破 (一)教育目标侧重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更倾向于对学生法律综合实践技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 养。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过分突出了法学理论的教学地位,尤为注重对法律规范以及相关内容的理论讲授,忽视了学生批判性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诊 所式法律教育通过开设相关课程,更多的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在这一标准下,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必要、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以及大量非法学知识。诊所式法律教 育不仅仅停留在课堂模拟练习上,更多的是让学生在诊所教师指导下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全过程。 (二)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的塑造 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是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是提供一些完美的职业道德范本,学生没有自己的价 值判断空间,而诊所式法律教育却可以让学生亲身参到实际[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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