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流芳的诗学思想及其批评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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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 要:晚明嘉定著名文人李流芳论诗以情性为本位,重视诗歌艺术形式的功能价值,这两方面共同构成其主情论诗学思想的主体。基于此,他还提出了“各成其一家”、“画会之诗总不似”等诗学见解。在与公安派、竟陵派人物交游的背景下,李流芳论诗既与公安、竟陵相类,又通过客观意义上的对明代诗学资源的批判性继承纠补了二派诗学的缺失,由此显示出不激不偏而又特立鲜明的诗学立场及人格范型,这便是李流芳诗学思想的文学批评史意义之所在。 关键词:李流芳;诗学思想;明代诗学;批评史意义 作者简介:李柯,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上海 200433) 李流芳(1575—1629),字茂宰,一字长蘅,号檀园,又号香海、泡庵、萝壑先生、六浮道人、慎娱居士等,明南直隶苏州府嘉定县南翔镇(今属上海)人。万历三十四年(1606)举于南京,之后他数次北上公车不第,身心益疲。天启二年(1622),流芳再次赴考,抵达京郊时惊闻辽东战事不利,国势垂危,愈加悲观,遂弃考而返,绝意仕进。流芳善诗文,工书画,精通印刻,与同乡名士唐时升、娄坚,以及侨寓嘉定的徽州休宁人程嘉燧称“嘉定四先生”,又与昆山名士归昌世、王志坚并号“三才子”,与董其昌、杨文骢、程嘉燧、王时敏等合称“画中九友”。李氏有《檀园集》十二卷及若干书画、印刻作品传世,其课徒山水画稿收入《芥子园画传》。 施蛰存先生将“嘉定四先生”定义为“明代最后一个诗派”①,作为“四先生”之翘楚的李流芳不仅“诗文雍容典雅,至性溢楮墨间”②,他所持的诗学思想亦颇足注目。本文旨在深入阐析李流芳诗学思想的内涵、特征及其内在体系,并主要通过细致论述其诗学思想与明代诗学资源,特别是与公安派、竟陵派诗学的复杂关系,来探求李流芳诗学在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意义③。 一、“夫诗者,无可奈何之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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