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浅谈中等教育中的声乐互动式教学
[摘要] 笔者从教师综合素质的制约、学生主体意识的不足、引导和激励学生对教学的主动参与、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四个方面,论述了在中等学校的声乐教学中,实施互动教学方法的条件,步骤,为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提供了有利支持和保障。 [关键词] 中等学校 声乐教育 互动式教学 在中等学校的声乐教学中,虽然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但如何更好地完成它,让学生掌握歌唱技能和声乐知识,并将其转化为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从教学实践中发现,在完成这一目标中,既有制约因素,也存在有利条件。 一、教师综合素质的制约 1.传统的教育观念 互动式教学的核心思想,在于强调人是发展过程的主体,师生双方是平等的和谐关系。这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再扮演“布施者”的角色,而是在与学生建立平等“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使教学过程富有情境性、过程性和启发性。但是,受“教师中心论”的影响,学生主观能动性有时会遮蔽,纯粹成为教学活动的客体,处于被教育者的地位。 2.教学技能的单一 互动式教学对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技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对学生的价值观、特长、偏好和学习能力等的反思;对培养、确定学生学习兴趣和需求方面所具有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掌握沟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教学的组织管理方面,教师作为协调者和激励者的角色扮演,等等。教师在与学生进行开放式访谈,并根据学生的兴趣、态度、特长以及音乐的感受性等方面组织教学的技能单一,也影响到互动式教学手段的运用。 3.教学评价机制的弊端 教学评价对教学目标的达成具有导向和调节作用。但目前的教学评价机制,对学生的主动参与也存在着一定的阻碍作用,主要表现在评价目的的片面性——认为教学评价仅仅是对学生进行鉴定、评比和排序以及评价方式的单一性——仅以考试成绩作为判断的唯一依据。比如,常规的音乐课程,往往通过让学生唱一首歌曲的方式对学生一学期的学习效果做出评价。 由于音乐演唱的评定本身缺乏绝对尺度,个体的主观审美标准各异,教师的主观臆断无疑会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