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释与古代离婚制度 |
|
|
《婚姻法》新释与古代离婚制度
近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让大家对“离婚”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新的解释对婚姻投机者进行了警告,比如,“婚姻致富”的可能性就小了。因为,父母给儿子买的房产,离婚后媳妇是无份的。 古代,离婚后妻子能得夫家的房产吗? 晋代以前,“离婚”称作“仳离”。到晋代,“离婚”才正式出现在司法条例中。著名书法家王献之当时娶了名人郗昙的女儿郗道茂,后来与郗道茂“离婚”另娶。 古代离婚,丈夫不高兴了,可以休妻;论文联盟*论文联盟*编辑。婆婆看儿媳妇不顺眼,可以叫儿子出妻。孔子的弟子曾子,仅因为老婆蒸梨不熟,就将她“出”了。 魏王曹操年轻时对婚姻也不太严肃,仅仅是一时生气,就将很贤惠的原配丁氏给休了,这才有了曹丕生母卞氏“转正”的机会。 但古代离婚也有相应的规定,只有老婆不孝、不能生孩子、与人通奸、品行不端、有恶疾、喜欢嚼舌头、偷东西这七种情况,丈夫才可以考虑离婚,官府才可以判离,即所谓“七出”。 最典型的当是南宋著名诗人陆游与表妹唐婉离婚一事。陆唐这对表兄妹夫妻情投意合、恩恩爱爱,可是陆母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便逼陆游离婚,理由是“不孝”。 后来,唐婉另嫁赵世诚。一次赵唐夫妇在禹迹寺外沈园遇到陆游,唐婉很意外,叫前夫为表哥,并请表哥吃了顿饭。饭后,陆游望着赵唐夫妻成双离去的背影,思绪万千,遂乘酒兴,在沈园的墙上写下了至今情感人间、令有情男女唏嘘的《钗头凤》。 被“出”后,女人的结局往往很凄惨,不享有财产分割权,夫家的一根草都不能拿走。唐婉也是这样,她被陆游净身送回娘家。 刚实施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承继了古代离婚后在财产分割上的传统观念。东西本来就是夫家的嘛。 过去妻子被“出”后,也不是说一点儿财产也不能分割,但较为有限,比如当年嫁到夫家时陪嫁的嫁妆、 [1] [2]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婚姻法应成为稳定家庭之锚 下一个论文: 大陸婚姻法 司法解釋三案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