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独立审计的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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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独立审计的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的认定
【摘要】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诱因之一就是审计失败,这是当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重要风险之一。本文从审计准则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科龙公司的审计失败案例,指出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失败中所应负的诸种责任,以期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准则遵循意识,最终提高审计质量。论文联盟www.LWlm.coM 【关键词】审计失败 责任 案例研究 一、科龙审计失败事件回顾 2001年科龙电器出现巨亏,大股东科龙集团占款出现15.6亿巨亏,致使科龙被戴上ST的帽子。科龙在2002年之前由安达信审计,但是在2002年以后,安达信公司由于安然事件破产,ST科龙02-04年的财务报告就由德勤进行了审计。经过对ST科龙财报的审计,德勤在02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03年德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在04年德勤又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05年5月,科龙电器发布正式公告称,公司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而被中国证监会正式调查,科龙危机终于爆发。并于同年8月被认定有重大错报事实。而德勤也因为审计质量不高,于06年3月开始遭到规模空前的投资者组成的律师团的起诉,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充分考虑审计程序的充分、适当性,以及现金流量审计的问题等。 二、审计责任的分析标准 现代公司审计最重要的职能是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是否真实公允,不能以合理保证作为其挡箭牌,应以 “应有的关注”为标准来判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因此,如果德勤遵守了相关法规的要求,在执行审计中保持了合理关注的义务,就应该免于责任;而如果违反相关准则,未能尽到足够的谨慎义务,就应该承担审计失误的责任。 三、德勤的审计责任 (一)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德勤未尽到应有合理谨慎的义务 首先,签字会计师此前都有不同程度的从业污点。胡某自2002年以来同时为古井贡实施审计,而古井贡也在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另一位注册会计师陈某则为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中天勤则由于在银广夏事件中存在重大审计过失,被财政部吊销了执业资格。其次,是被审计方给予高昂审计费,三年共计1320万港元。最后,格林柯尔的高层管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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