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会计问题研究 |
|
|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问题研究
在现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外部经济因素的影响等,致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现暂时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难以保论文联盟*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于是,就有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即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对于改善我国企业不合理的债务结构,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又避免了破产程序费时耗资、引起社会动荡等消极因素,更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债务重组概述 我国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第二,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第三,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以资产清偿债务;二是将债务转为资本;三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四是采用以上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方法组合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即混合重组。 在进行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时,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转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重组后的余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问题 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国情,又与国际惯例趋同,相对于旧准则有了较大突破。但是,其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公允价值应用、资金时间价值、会计报表披露、相关税费的处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财务困难不易确定。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强调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债务重组业务实质。但是,现行准则及其指南对债务人发生的财务困难只是点到为止,如何具体操作并没有明确。在实务操作中,财务困难的判定是不易界定的,如某些企 [1] [2] [3] [4]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会计电算化实训教学体系设计研究分析 下一个论文: 我国反倾销会计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