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做假看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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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务做假看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做假与体制缺陷的关系 从查处的单位领导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行贿,偷税漏税等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大都有本单位财务人员的配合,通过论文联盟*财务人员伪造单据,毁灭原始凭证,做假账等。为何这些财务人员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甘愿与虎谋皮?除其自身原因外,与现行财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缺陷有关,通过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体制的缺陷,导致道德沦丧。在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会计人员的任免权限都在各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职位升迁等自身利益的实现都牢牢掌握在单位领导人手中,领导为了自身政绩和经济利益的需要,迫使会计从业人员做假,会计人员为了生存,屈服压力有时不得不违背职业道德,提供虚假信息。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企业享有充分的劳动用工权和人事管理权,这个问题尤为突出。非国有企业,会计只是法人的工具,更是名目张胆完全用假账偷税漏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由于体制的弊病,作为各单位内部会计预算、执行监督、审计的主体形同虚实,不但发挥不了作用,反而成为替领导作假的帮凶。专业作假,使得外部监督、审计很难深入。 第二,《会计法》对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现行的《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回避等可能造成会计不公的情况未做规定,对会计及其他财务人员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容易造成单位领导安插亲信或不通晓业务者从事财务工作,使财务监督徒有虚名。 第三,《会计法》对财务人员违反财务规定的处理,没有严重的法律后果,不具有足够的威慑力。《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规定了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在现实情况中,会计人员的作假多是受单位领导指使,要求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处罚是难以实现的,而且“情节严重”作为界定标准”,通常得不到严格的执行,而是从宽处理或不予处理。这样使得财务人员敢冒违法犯罪的险而博领导之欢。如果财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就必定引起领导不满,自身的前途和经济利益将会受到损害,权衡利弊,财务人员通常都会与单位领导联手,而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二、整改财务管理体制的措施 财务作假的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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