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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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可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授信9950万元,融资4450万元,这是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上的重大突破。 三、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主体性质不明确,使其成长受阻。 目前,在相关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为金融机构,只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是“企业法人”,而这只能说明小额贷款公司只是私人资本投资的贷款公司,没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由于身份的不明朗,在实际运作中,小额贷款公司往往遭遇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特权,无法跟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二) 后续资金没有保证。 从广西首批获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知,其注册资金大多在300万-500万,注册资金为1亿的南宁市联生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原本注册资金就低,再加上在实际运作中小额贷款公司只能放出贷款,不能吸收存款,可想而知,其可用的资金很少。虽然,目前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能从一些银行机构融入资金,但面对众多对资金如饥似渴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实际融资的效果并不明显,而且采取融资的手段增加可利用资金的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问题。由此可见,后续资金的不到位,是小额贷款 公司发展中的又一“瓶颈”。 (三) 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比一般的金融机构逊色,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管理落后,没有有效使用征信系统。 广西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在信息的管理上比较落后,并不具备像正规金融机构那样完善的信息系统,这样不可避免地就会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其信贷风险。另外,现在绝大多数的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有效地使用征信系统,许多公司尚未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并不能像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一样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而只靠一些传统的经验来判断借款人的信用情况,靠抵押担保来控制信贷风险。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信息的贫乏,极易形成坏账,不利于防范风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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